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岗位规范
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部长
岗位层次:管理高级
所属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
1.岗位职责
1.1负责对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作计划布置、综合平衡、统筹协调、检查考核等全面管理工作。
1.2负责协调公司党群系统与上级、同级和下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
1.3负责协助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完成党群系统与上级组织党群关系的挂靠工作。
1.4负责组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员工政治思想教育、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环境布置等工作;
1.5负责组织做好党建工作,做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等工作;
1.6负责组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员工廉政教育工作、信访、案件查处、效能监察等工作;
1.7负责协助党委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好中心组学习、协助党委组织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1.8负责协助党群系统领导做好公司党群系统组织建设工作。
1.9负责组织完成党委、纪委、工会等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制度及其它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1.10负责对上级来文、下级呈文提出拟办意见,对公司党委、思想政治工作部承办的文件及其他文字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1.11负责对党委重点工作、党委会决定事项、领导交办的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催办和协调。
1.12负责筹备、组织党委有关会议和党群系统的大型会议、活动。
1.13负责对基层党群系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1.14负责组织做好工会工作,做好职工维权、厂务公开等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1.15负责组织做好青年工作,开展岗位成才、“双推”、“号、手、队”等活动,架起党组织与青年之间的桥梁。
1.16负责做好信息、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统战等各项工作。
1.17负责党群活动经费、工会经费综合平衡及使用的初审、把关工作。
1.18负责部门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抓好本部门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
2.工作权限
2.1有权决定和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2.2有权参加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
2.3有权参与党群系统的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制定。
2.4有权对党群系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5有权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管理和考核。
3.上岗条件
3.1基本条件
3.1.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从事政工管理岗位5年以上,中层副职半年以上。
3.1.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2专业知识
3.2.1掌握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方法。
3.2.2掌握露天矿生产和管理的基本知识。
3.2.3掌握文秘、公文写作、党政管理、公共关系、档案、信息、计算机等知识。
3.2.4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2.5熟悉新闻、宣传、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业务和基本工作程序、纪检办案的条例及相关知识与技巧、维护员工权益方面的知识等。
3.3实际技能
3.3.1能够统筹安排职责范围内的全面工作,能够指导本部门、党群系统开展工作。协调党群系统完成党委、纪委、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3.3.2能够沟通和协调上下和横向关系,能够妥善处理问题,有较强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3.3.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工作标准
4.1工作目标
4.1.1根据大唐国际发电党建联查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群系统实际,分阶段取得大唐国际公司党群系统先进单位的称号;取得公司所在地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4.1.2保证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有力,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1.3保证公司宣传工作及时,扩大公司对内对外知名度。
4.1.4做好工作企业文化的制定与宣贯工作。
4.1.5做好企业内部标识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4.1.6做好党内相关接待工作。
4.2工作依据
《党章》;
《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工会法》;
《工会章程》;
《团章》;
《党委会工作条例》;
《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
《宣传思想工作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工会工作条例》;
《共青团组织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