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部宣传主管(影视)岗位规范
思想政治工作部宣传主管(影视)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宣传主管(影视)
岗位层次:管理中级
所属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
1.岗位职责
1.1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控制、监督”职能,对各项目标的实施全面负责。
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的有关决议规定,负责提出影视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和方案。
1.3负责全面了解公司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做好影视宣传计划。
1.4负责公司重要活动和会议影视拍摄、制作计划,做好人员组织、设备调配工作。
1.5负责对内、对外报送的新闻、专题片、摄影作品的审查与验收及参与选择公司投放的户外媒体。
1.6负责建立健全影视宣传规章制度,完善管理。
1.7负责公司所属单位业务的协调联系,保证影视宣传工作顺畅开展。
1.8定期制作公司OA视频新闻——《锡矿新闻》,重点报道公司重点、热点、重大事件、典型经验和作法。
1.9根据使用情况,做好影视设备的维修和购置计划,全面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
1.10负责抓好影视宣传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
1.11负责公司摄影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12负责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2.工作权限
2.1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2.2有权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各种行政工作、专业会议和各种例会。
2.3有权按照党群领导批示意见对文件、信函等进行处理。
2.4有权制止和干预任何个人和集体侵犯党员、干部、青年、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2.5有权提出和修订公司影视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并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6有权对摄影协会先进个人组织评比、表彰、推荐。
2.7有权对公司影视作品进行审阅、把关和向新闻单位报送。
2.8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计划报表等。
2.9有权对宣传员进行管理、考核。
3.上岗条件
3.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2 导演、摄影、美术、动画、广告学等相关专业。
3.3两年以上影视管理岗位相关经验。
3.4熟悉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影视宣传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方法;掌握摄影、摄像、编辑、录音、公文写作、党政管理、公共关系、档案、信息、计算机等知识;掌握露天矿生产的基本知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新闻、宣传、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业务和基本工作程序等。
3.5能够统筹安排职责范围内的全面工作,能够指导影视宣传系统群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美术功底,对摄像、录像、影视后期制作工作中的各项技术有较深的理解和技术基础,熟练操AE/PRM等影视制作软件。协调影视宣传人员完成党委、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能够沟通和协调上下和横向关系,能够妥善处理问题,有较强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6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和策划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实事求是、原则性强,具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管理能力。
4.工作标准
4.1工作目标
4.1.1保证公司各种大型会议、重要事件影响资料的保存,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整理、编制。
4.1.2保证照相机、摄像机的设备完好度,每季度进行检修,防止突然无法工作现象的发生。
4.1.3做好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4.1.4确保各项新闻的及时性,新闻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整理以及上报工作。
4.2工作依据
《党章》;
《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宣传思想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