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安全星级单位创建精细化管理标准
新桥煤矿安全星级单位创建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创建等级
(一)一星级单位:零事故单位。在考核时间内,质量合格,本单位没有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
(二)二星级单位:零事故,零“三违”单位。在考核时间内,质量合格,本单位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员工没有出现任何“三违”现象。
(三)三星级单位:零事故,零“三违”,零隐患单位。在考核时间内,质量合格,本单位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员工没有出现“三违”现象,单位管理范围内没有安全隐患(A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四)无星级单位: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单位。
二、考核与评比
(一)组织机构:矿成立由安全矿长牵头,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人劳科、工会办、政工科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
(二)考核方式
1.以月为时间单位,每月评比一次星级单位。
2.每月月底由各区队以书面形式主动申报下月星级的创建目标级别,并接受考核小组对当月所申请的目标进行监督和考核。
3.被评为星级的单位,由矿授予星级单位称号,并根据所得星级不同进行奖励。
三、奖励
(一)一星级单位:授予安全“一星级单位”锦旗,矿不进行奖励。
(二)二星级单位:授予安全“二星级单位”锦旗,由矿长签署嘉奖令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直接队员工人均400元,辅助队员工人均200元,地面单位员工人均100元;奖励根据区队相关管理办法造表,管理人员按照《新桥煤矿干部管理规定》的系数执行。
(三)三星级单位:授予安全“三星级单位”锦旗,由矿长签署嘉奖令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直接队员工人均800元,辅助队员工人均400元,地面单位员工人均200元;奖励根据区队相关管理办法造表,管理人员按照《新桥煤矿干部管理规定》的系数执行。
(四)对无星级单位在每月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发黄旗给予警示。
(五)每季度对参与星级单位创建评比的评定小组人员给予奖励一次,奖励标准: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科长1500元,人劳科、企管科、政工科、工会办、调度室正职及安检科副职1000元,安检科办公室成员500元。
四、相关规定
(一)科室每月2日16:00前要提供上月对各区队隐患、事故考核结果,按时参加星级单位评定,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否则,扣除季度奖励的1/3。
(二)获得二星级和三星级的单位,要制定奖励办法,奖励不能平均分配。除队干奖励标准按矿规定的执行外,对其他人员的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定,并根据管理办法造表,经矿安检科和人劳科审核后发放。
(三)矿在工业广场制作星级管理牌板,对获得星级的单位进行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