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主任科员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负责劳资科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工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1.2负责全矿职工工资、奖金的计算,各种罚款在工资中扣除,并协助财务科代发工资,做好职工的工资发放工作。
1.3负责矿工资指标的审批与结算。
1.4负责区队、科室工资的二次分配、工资总额核定及特殊岗位二次分配总额上限标准的确定。
1.5每月按时为企管科提供内部市场工资结算资料。
1.6负责对区队工资、奖金分配公正性、公开性、合理性及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核、检查与监督。
1.7负责工资台帐的登记、统计与分析,为矿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为矿经营活动分析会及各级工资检查提供分析汇报材料。
1.8负责为矿经济技术档案分析提供工资及工效方面情况的资料,并做出相应对比分析。
1.9协助科长做好统筹保险、劳保管理、劳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1.10负责科室其它临时性工作。
2.安全工作标准
2.1按照矿安全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劳资科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2.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方面的指令及各项指示精神,做好劳资科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等的起草、修订和完善工作。
2.3认同永煤核心价值观,协助搞好本部门安全文化建设,用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以用心做事的作风促安全工作的落实。
2.4按照矿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劳资科“双基”工作任务目标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完成。
2.5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矿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认真审核各区队制定的安全结构工资二次分配办法,保证办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各区队安全结构工资的分配情况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2.6根据各科室报送的安全奖罚名细进行奖罚兑现,保证各种安全奖罚兑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7按照规定参加包保区队的班前会及其它安全活动,按规定参加矿安全活动日(周、月)的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8搞好自主保安,到生产现场时,严格遵照安全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9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