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充电工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蓄电池充电工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一、电解液配制
1、配制电解液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要戴眼镜和手套。
2、先将蒸溜水放入容器内,然后将硫酸注入蒸溜水中、并用塑料棒沿同一方面均匀搅动,若温度上升快,可暂缓加酸。禁止将酸先盛入容器,而后向里加水。
3、在配液过程中,随时测定溶液,比重,最后溶液冷却到35℃以下时,其比重为1.26(冬季)、 1.25(夏季)。
4、电解液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比重不合适及时调整。
二、操作标准及行为规范
1、每组电池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2、充电前,应先给蓄电池加电解液,液面高出极板10--20mm,再检查整流器与蓄电池两级联接是否正确,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初充电
3.1在充电机和蓄电池组中临时串接一个1欧姆、电流约5安的带可调电阻,以调节充电电流。
3.2为减少初充电电流,可将整流变压器原边的进线抽头改为420V处。
3.3初充电时间长,不需自动停机,应将充电柜内的电压继电器(YT)暂时拔出,并将时间断电器指针拨至2个小时位置。
3.4检查三相交流电源正常,充电机输出端“+”、 “-”与电池“+”、“一”联接端正常后。按绿色启动按扭,红灯点亮、充电开始。
3.5例充电电流可按30A( 330安时电池),若充电过程中电流下降过多时,可减少可调电阻;如将可调电阻调至最小,充电电流还足够大,可停电将整流变压器原边抽头改到420V或400V或360V,经70小时后即可结束停机。
4、日常充电
4.1检查三相交流电源是否正常,充电机输出端与电池连接端极性是否正确,有问题及时处理。
4.2将时间继电器指针调至2.5小时位置,按绿色启动按扭,红灯亮,开始充电电流较大,随后会自动慢慢下降,充电自动进行,当电池电压升到2.5伏/格时,电压继电器动作,时间继电器压开始计时,到整定时间,自动停机,充电结束。
4.3当充电机上电压表达l23伏(即整定计算值)时,电压继电器仍未动作,可微调一下柜2R电位计(顺时针方向转动为减小电阻),当听到继电器动作的响声后,即停止调节,如未到123伏电压,而继电器早已动作,可增加调解电阻。
4.4使用过程中自动停机回路有故障,不能自动停机时,可用手动停机:即电压表上读数到125V,可按红色按扭,即可停机。
4.5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若超过,应停充,降低电流,待冷却后再充。
4.6充电终止静置30分钟后,将电池塞盖好,并做好各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