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电机车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一、一般规定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司机负责蓄电池电机车的操作及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作业前检查
1、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
2、司机车棚和门是否完好;
3、连接器是否良好;
4、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5、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范;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6、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7、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8、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大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宣(不包括3吨位及以下电机车)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情况都应记入交接班记录薄中。
9、机车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10、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0.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10.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10.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的轮廓尺寸。
10.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及特许人员)。
10.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的。
10.6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三、起动操作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线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前照明灯、后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许转至60度),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挡;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5、运行中,控制器操手把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6、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7、正常运车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8、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观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等,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9、两机车或两列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10、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2.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11、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规”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12、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13、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了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急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紧急停车。
四、减速停车操作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闸,应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等,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7.1在道岔警标位置以外停车;
7.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7.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五、行为规范
1、操作时,应保持的正常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2、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3、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住。使用蓄电池或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度放电。
4、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电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