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实施规划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确保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基本要求及主要任务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设备和系统维护,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矿井必须立即按照规定配足井下瓦斯、CO等监测传感器,定期对其进行调校,保证监控准确有效。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CO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煤矿安全管理和避险救援提供决策和调度、指挥依据。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时刻保持完好和正常工作状态。
2、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成果,建立完善井下人员管理(定位)系统,加强入井人员管理,随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情况;健全机构和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系统应用和升级改造工作,所使用的系统必须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防治超定员作业、监督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系统在现场管理和预防事故方面的功能。通过建立健全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煤矿入井人员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及时有效避险。
3、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为灾变发生后人员快速脱险到达安全避灾地点提供支持,构成井下第一级紧急避险;二要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配备一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使逃生人员能够就近快速进入安全环境紧急避险,构成井下第二级区域避险;三要在采区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式避难所,利用压风、供水、通讯等系统为避难所内持续输送氧气和洁净水,实现通讯、环境监测等功能,具备可靠等待救援的能力,为整个采区或矿井避灾人员提供应急避难空间,构成井下第三级紧急避险。通过建立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煤矿井下灾害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
4、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时期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矿井必须安装地面压风系统,空压机必须安装在地面;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5、按照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都能够实现在灾变时期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井下供水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按规定间距装设三通及阀门;要加强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害发生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
6、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要依靠科技进步,研究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使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互为备用,提高井下通讯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保证发生水灾时能够为被困人员提供通信联络。通过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信息。
二、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实施步骤
城郊煤矿井下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符合《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内容的相关要求,下一步的任务主要是加强维护工作,确保各系统时刻处于完好和正常工作状态。煤矿井下人员定位和紧急避险系统实施步骤如下。
(一)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完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按照《AQ1048标准》,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制定《城郊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技术方案》。使用现有井下工业以太网系统,先安装人员定位系统。
第二阶段: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1月30日。讨论《城郊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技术方案》,商讨和签订《城郊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技术协议》,进入商务合同的签订。
第三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10日。厂商备货期限。
第四阶段:2010年12月11日-2010年12月16日。地面培训调试阶段。
第五阶段:2010年12月17日-2010年12月28日。井下安装阶段。
第六阶段:2010年12月29日-2010年12月31日。安装调试阶段。
(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实施步骤
1、确定需设置避难硐室的场所。目前人员正常行走速度约为100m/min,城郊煤矿再用的自救器额定的防护时间为30分钟,按25分钟有效步行时间计算,距离人员逃生出口2500m以外的采掘工作面均需设计避难硐室。目前城郊煤矿进风井为主井、副井、西进风井三个井筒,并且三个井筒均是逃生出口。因此在距西进风井、主井和副井2500m以外的采掘工作面均需设置避难硐室。目前城郊煤矿现有生产采区是一采区辅助采区、二采区扩大采区、五采区、六采区、八采区、十采区六个生产采区,准备采区有十二采区和十六采区,各个采区的采掘工作面距离逃生出口均超过2500m,均需在不超过采掘工作面1000m的地点设置避难硐室。
2、施工进度规划。2010年10月~2011年12月为统计阶段,统计出井下所有需设计避难硐室的地点;2012年1月~2012年6月为设计阶段,设计出所有避难硐室;2012年7月~2013年6月为施工阶段,把所有的避难硐室施工结束,并按设计内容装备避难硐室。
三、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为确保“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
成 员:安检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劳资科科长、企管科科长等科室负责人
组长是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副矿长负责“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监督工作,具体责任科室为安检科。
总工程师负责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具体为调度室负责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生产科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
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具体责任科室为机电科。
企管科负责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资金投入工作,劳资科负责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人员投入工作。
2、队伍资金。按照“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进度等要求,按照领导小组分工要求,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方案中要合理安排建设的前期调研、设计、论证等队伍和人员;中期要安排好施工、检查等队伍和人员;施工后期要安排好验收、试验等队伍和人员。要在方案中做出所有系统建设完善的各个阶段的预算,并从安全费用中列支,保证资金、物资及时到位。建设及完善过程要科学组织施工、掌握施工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3、技术装备。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力量,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六大系统”装备及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对当前建立完善“六大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否则一律不得下井使用。
二0一0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