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矿区及施工道路管理规定
XXXX煤矿矿区及施工道路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程工地施工道路管理,保持路面平整、清洁,确保道路畅通,提升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无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个人。
4 相关文件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道路的总体控制管理,负责因工需要占用、妨碍施工道路的审批,负责主干线的维护。
5.2 施工参与施工道路日常的监督、考核。
6 制度
6.1 维护
6.1.1 现场主要施工道路由公司协调各施工单位共同维护管理,各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维护管理。
6.1.2 道路维护人员要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参建人员应服从道路管理人员的管理。
6.1.3 保证路面平整完好,不得有凹坑积水,破坏的路面要及时修复。路面上杂物及时清除,定时洒水降尘,确保道路畅通
6.1.4 确保道路两侧排水沟排水畅通。
6.1.5 保证路肩完整、无坍塌;平直美观。
6.1.6 确保不在路面、路基上晾晒、堆放物品,停放车辆。
6.1.7 履带车横跨路面时要采取防护措施。
6.1.8 运输长、大、超重的物体时,应经过精确的计算和采取妥善的措施,严禁损伤路面。
6.1.9 确保不在路面、路基进行与路面维护无关的一切施工。
6.2 道路开挖、阻断
6.2.1 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路面的地段时,应事先向监理单位和公司提出申请,将开挖的位置、范围、开挖时间、完工时间书面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公司工程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6.2.2 因施工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道路时,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经计算后确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且要报监理单位、公司工程部审批。
6.2.3 因施工需要临时阻断通行,应书面上报监理单位合公司工程部审批,并且要设立路障。
6.3 管理
6.3.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损坏路基和路面,除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6.3.2 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
6.3.3 经公司工程部同意,因施工需要损坏路面,在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6.3.4 各施工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牌和限速标志牌,并确保完好,指示明确。主干道路由公司负责,施工单位管辖内的自行负责。
6.3.5 施工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KM。
6.3.6 驾驶人员进出现场,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6.3.7 驾驶人员应履行安监部门各项指令和规定。
6.3.8 行人、车辆必须爱护道路两旁的安全标志等设施,如有损坏者按规定处罚。
6.3.9 施工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或特殊情况应报当地交警部门处理。
6.3.10 随意破坏路面,任意在路面上丢弃杂物,阻塞道路畅通,都应视为不文明行为,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