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XXXX煤矿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中各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审批程序,保证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条件能达到开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使施工管理工作处于主动的地位,特制定本程序。
2 定义
开工条件是指开工前施工准备的内容,以及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有的施工技术措施。
3 范围
本程序适应于工程项目管理。
4 职责
4.1 施工单位依据合同进度要求及准备情况提出开工申请书。
4.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开工申请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3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检查部、计划经营部审核开工申请书,并提出审查意见。
4.4公司总工程师与经营副总经理对开工申请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5开工申请书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5 程序
5.1 单位 (分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并应具备以下书面材料供监理单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5.1.1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5.1.2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
5.1.3 提供人员(特种工种的持证情况)、机具到场情况;
5.1.4 提供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5.2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之前,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5.2.1 施工图纸应满足开工要求,并经过设计交底确认和会审;
5.2.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完整并经过审批;
5.3 开工申请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并在预计的开工日前72小时送监理单位。
5.4 公司72小时内签发开工令。
6 附录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