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 总 则
1.1. 本制度规定了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执行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在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施工的单位。
2. 具体内容:
2.1. 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
2.2.1. 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
2.2.2. 监理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
2.2.3. 工程管理部审阅:先由工程管理部的技术人员详细审阅,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签字;
2.2.4. 安全质量检查部审查:先由安全质量检查部的技术人员详细审查,合格后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人签字;
2.2.5. 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签字;
2.2.6. 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经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检查部阅查,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核认为合格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3.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学习,工作人员学懂并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严禁施工;
2.4. 每月由工程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再进行修改一次;
2.5. 各部门(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要及时补充完善,为基本建设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3. 附 则
3.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3.2. 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
3.3.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