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长、安监科员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书
安检科长、安监科员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安全管理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了把安全目标逐级分解,责任明确,紧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
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双方:
甲方: 安检科长 高新明
乙方: 安检科员 索鹏杰
甲方为了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权利彻底下放,使乙方明确自己的责任,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规程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
2、督促检查矿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计执行情况。
3、负责科室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4、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井下个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动态。
5、督促培训主任完成矿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档案管理。
6、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及时收集矿制定各种技术资料,进行存档管理。
7、深入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进行严查督查整改,对未能当班处理的下发隐患排查“三定表”,要求落实整改,到期及时进行复查,对屡不整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8、认真组织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预算员进行工程结算。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乙方自愿承担上述几方面的责任,并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与矿委会保持高度的一致。
特此签订责任状。(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责任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报区煤炭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