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标准
1.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挂设标准见应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2.传感器的设置及瓦斯断电控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按照高瓦斯矿井设置监控设备):
(1)房采工作面及其回风顺槽,传感器应按图3所示设置。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在风筒对侧,距迎头不大于5m的范围内。
图3 房采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T2—房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T2报警浓度≥0.8%CH4,T1 、T2断电浓度≥1.2%CH4, T1、T2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3—双巷混合风流处增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0.8%CH4,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双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双巷回风温度传感器,T5—双巷回风一氧化碳传感器。T4报警温度≥30℃,T5报警浓度≥24ppm。
高瓦斯矿井的房采回风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0.8%CH4,复电浓度为<0.8%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单巷掘进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按图4所示设置。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图4 单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2—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3—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1、T2报警浓度≥0.8%CH4,T3报警浓度≥0.5%CH4,T1断电浓度≥1.2%CH4, T2断电浓度≥0.8%CH4,T3断电浓度≥0.5%CH4、T3断电浓度‚≥1.2%CH4,T1、T2复电浓度<0.8%CH4,T3复电浓度<0.5%CH4,T1、T2断电范围:掘进巷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3断电范围:当T3附近甲烷浓度≥0.5%CH4时: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3附近甲烷浓度≥1.2%CH4时: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的单巷掘进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0.8%CH4,复电浓度为<0.8%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低瓦斯矿井双巷掘进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按图5a所示设置。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在风筒对侧,距掘进迎头不大于5m的范围内。
图5a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T1、T2—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T2报警浓度≥0.8%CH4,T1、T2断电浓度≥1.2%CH4, T1、T2复电浓度<0.8%CH4,T1、T2断电范围:掘进巷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3—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0.8%CH4, T3断电浓度≥0.8%CH4, T3复电浓度<0.8%CH4, T3断电范围: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双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图5b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布置示意图
(4)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b设置。
T1—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在距掘进迎头不大于5m的范围内。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1、T2报警浓度≥0.8%CH4,T1、T2断电浓度≥1.2%CH4, T1、T2复电浓度<0.8%CH4,T1、T2断电范围:掘进巷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3—双巷回风流混合处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1.2%CH4, T3断电浓度≥1.2%CH4, T3复电浓度<0.8%CH4, T3断电范围: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双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的双巷掘进的回风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回风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0.8%CH4,复电浓度为<0.8%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处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当甲烷浓度≥0.5%CH4,断电范围为: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甲烷浓度≥1.2%CH4,断电范围为: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设在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及在回风联络巷中设置电气设备的必须在其上风侧3-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本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连采机、锚杆机、梭车、铲车、运煤电瓶车、防爆装载机等连采工作面使用的设备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0.8%时必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当甲烷浓度大于或等于1.2%时必须实现自动停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只有当甲烷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能重新启动运行。
4.通风仪器仪表配备标准:
(1)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有:未安装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掘进机、梭车、运煤车、铲车等。
(2)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的有:矿领导、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班(工)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焊工、工程技术人员(通风部门除外)及高瓦斯矿井和高瓦斯区域流动排水工。
(3)需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的有: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管理人员、安监员、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下井时还需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报警仪。
5.双巷或多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头至全风压风流之间的联巷数高瓦斯矿井不得超过3个(含3个),低瓦斯矿井不得超过4个(含4个)。
6.煤巷、半煤岩巷、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面,未封闭或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的综采尾留巷道,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一套工作、一套备用,并能自动切换,且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
7.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8.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在保证此段瓦斯不超限且风速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按下式计算:
Lp ≤(4—5)S1/2,m;
式中 Lp——风筒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m;
S——掘进工作面断面积,m2。
9.风筒实行贴标签编号管理,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口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需反压边,应使用快速风筒接口器,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上紧螺钉。
10.风筒拐弯处应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得拐死弯,异径风筒连接应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的最低风速应符合: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m/s。
12.风筒的选型必须遵循下述原则: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高瓦斯矿井的所有掘进工作面(长度小于50m的掘进工作面除外)至少选用∮800mm风筒供风;低瓦斯矿井局部通风机功率为11kw×2及其以上,供风距离超过500m的掘进工作面选用∮800mm风筒供风。
1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4.连采机、掘锚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国产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喷雾装置。喷雾使用的水压不得小于1.5MPa,除尘器应定期检查和清理,保证除尘效果。
15.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时,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6.掘进巷道必须在距工作面200m范围内设置1道水幕,多巷掘进还应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设置1道水幕。
17.避灾线路指示牌制作有立体反光效果,间距设置合适,拐弯、交叉点都应设立,高度适中,靠升井方向的右手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