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调度主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调度主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七条规定》,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库车煤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我郑重承诺:
落实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矿井生产调度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矿井安全。
自觉接受矿各安全生产领导的监督管理,负责把安全责任分解到科室人员,落实到人。积极监督矿领导是否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认真抓好科室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认真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三大规程,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七条规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及时指挥排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
认真抓好矿井监测监控工作,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规定,对待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矿井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做好矿长的耳目,协调好矿井安全生产。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矿部的处分、处罚。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