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煤二矿煤巷掘进质量标准化培训教案
授课人:李春常
职务:生产矿长
2012年11月
课程名称: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本次课课题: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煤巷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则 学时数: 4
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要使学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对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的学习。
教学重点: 了解安全质量标准化对企业进步的作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
教学难点: 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则要求。
教学方法: 讲授、提问、互动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中指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四)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国办通知》精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目标任务。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要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把关,分行业(领域)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法:
(一)打基础,建章立制。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达标标准和考评办法,并于2011年5月底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重建设,严加整改。企业要对照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分类指导,严抓整改。对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跟踪督办。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隐患限期整顿仍达不到安全要求,以及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且在规定限期内未及时整改的,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参评资格。
(三)抓达标,严格考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组织开展达标考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要严格达标等级考评,明确企业的专业达标最低等级为企业达标等级,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则该企业不达标。
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和地面厂(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2007年7月28日,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颁发实施了《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和地面厂(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及考评办法》),推进了全省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办法》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继承以往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它突出体现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
现在国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还有些偏低,各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尤其是随着煤炭开采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推广应用,煤炭生产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需要加快完善与新要求、新任务相适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这些都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
申报国家级标准化矿井须具备的条件
《办法》明确规定,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安全和生产方面的要求。要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区域煤矿生产规模,连续两年被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连续两年未发生原煤生产死亡和重大涉险事故,严格按照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全年产量未超过核定生产能力。
鼓励煤矿企业应用新技术,推行机械化开采。采掘机械化程度要分别达到:井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薄煤层不低于45%,中厚煤层、厚煤层不低于95%;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不低于90%。露天煤矿采剥机械化程度100%。生产布局合理,接续正常,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区和工作面开采顺序、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工煤矿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采率、露天煤矿采出率符合国家规定。调度通讯、生产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符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规定。井工煤矿要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抽采效果要达到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计划回采煤量未超过瓦斯抽采达标煤量。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支护方式和设备、材料;设备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无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安全培训和安全费用提取到位。安全培训机构、人员、经费要满足安全教育培训和提升职工专业素质的需要,做到培训制度化;全员教育培训率10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符合《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规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建立健全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矿井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符合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治理重大隐患的资金和人力投入有保障,能按规定及时限要求完成治理。
《办法》实施中应把握的几个重点环节
《办法》中规定的13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办法》中提及的重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10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透水、火灾等险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办法》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所列的15种情形。《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最容易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15项重大隐患: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办法》规定的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大中型井工煤矿应分别不低于3年、1年、4个月;小型井工煤矿应分别不低于2年、8个月、3个月。井工煤矿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采率、露天煤矿采出率: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露天煤矿采出率不低于97%。
重要意义与作用
河南省《标准及考评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安全与质量的高度统一性,要求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爆破等主要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生命和煤矿生产的需要。
《标准及考评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要求矿井每个员工在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以及每项工作和作业工序、环节、岗位都有标准可供遵循,都在标准的指导和约束下进行,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使人、机、环、管理始终处于和谐和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标准及考评办法》主要特点
突出了安全第一的原则
生产安全是制约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生产必须安全,始终是煤矿企业头等重要的大事,河南省《标准及考评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就是要求煤矿的所有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规范,以安全生产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矿井安全生产进行。
强化了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规范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的要求。《标准及考评办法》还体现了安全与质量之间的紧密联系。安全与质量工作标准化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讲安全必须讲质量,抓质量标准化必须抓安全工作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从一开始就和安全生产紧紧绑在一块,“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在煤炭系统已深入人心。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提出,更加明确了二者的高度统一性,有助于正确把握安全与质量二者的关系。《标准及考评办法》在制定过程中,积极向先进水平看齐,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得好的其他省份看齐,从而为建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责任
《标准及考评办法》明确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条件及奖惩、投入机制。
《标准及考评办法》明确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采掘关系正常,未出现水平采区采掘脱接现象。二是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标准及考评办法》为此限定了一个必须达到的安全指标:年产100万t以上的矿井,安全指标的考核按当年矿井百万吨死亡率计算。一级:百万吨死亡率在1.0以下(含1.0);二级:百万吨死亡率在1.3以下(含1.3);三级:百万吨死亡率在1.5以下(含1.5)。年产100万t以下的矿井,安全指标的考核按当年矿井死亡人数计算。一级:无死亡事故;二级:死亡不超过1人;三级:死亡不超过1人;年度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事故,取消矿井评比资格。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业集团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考核年度内,全集团公司百万吨死亡率在1.0以下;二是所属各生产矿井达标率在90%以上,杜绝重大事故;三是所属各达标生产矿井中一级矿井要占50%以上。
为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明确规定,各创建企业集团及矿井要建立投入及奖惩、抵押制度。按吨煤5元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机制,按吨煤1元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和抵押资金。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过程中,严格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奖惩及抵押办法。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掘进质量标准化矿井必备条件:
1.完成年度掘进总进尺、开拓进尺和综掘进尺计划。
2.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计划。
第二条 掘进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总分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
二级:总分85分及以上,优良品率50%及以上。
三级:总分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40%及以上。
第三条 评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为60分,文明生产满分为4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
(1)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及附表二进行检查评级、评分;
(2)每月末由矿对当月所有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按千分制打分,折合成百分制,具体操作按附表)。
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
文明生产标准共10项,按千分制打分,折合成百分制(具体操作按附表)。
3.安全方面:
矿井因掘进责任事故死亡1人,降一个等级,扣5分再计入矿井总分,扣5分后不得超过下一个等级的最高分。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格。
4.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
每个掘进工作面得分 = 工程质量得分 + 文明生产得分
5.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
每月矿井掘进安全 当月检查掘进工作面得分之和
质量标准化得分 当月检查掘进工作面个数
全年矿井掘进安全 当年各月矿井掘进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
质量标准化得分 12(个月)
第四条 检查审核办法:
按上述标准和评级、评分办法,煤矿企业每月对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当月进行检查评级、评分,并作好原始记录,存档备查;集团公司对所属矿井每季度检查一次;省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集团公司各矿井每半年检查一次。
附表:
一、巷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
(适用于钻爆法、掘进机施工的井巷工程及水沟)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合格(mm) 优良(mm)
保证
项目 1 爆破图表及参数 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符合要求。 对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2 临时支护 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3 掘进机掘进操作 操作程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基本
项目 1 立井 圆形井筒半径,方、矩形井筒十字中心线至任一帮距离 -50~+150 0~+15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
2 宽度 主要巷道 -50~+200 0~+20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每侧取拱基线、墙中、墙脚(梯、矩形巷道每侧取上、中墙脚)3个测点,从中线向两帮量净宽,无中线巷道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0~+200
无中线巷道 -50~+250 0~+250
3 高 主要巷道 -50~+200 0~+20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由腰线(或半圆拱的圆心点)向
合格(mm) 优良(mm)
高度 一般巷道 -50~+200 0~+200 上测拱顶和左 、右肩,向下垂直到底板(或轨面)测高度,无腰线测全高。
无腰线巷道 -50~+200 0~+200
4 坡度 ±1‰ ±0.5‰ 量腰线至永久轨面或底板之间的垂距,检查50m范围内坡度
5 全断面掘进机掘进的中心偏移 -100~+100 -50~+50 班组逐循环尺量检验,做好施工记录。中间、竣工验收时,按规定选点抽查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合格(mm) 优良(mm)
允许偏差项目 1 -50~+100 挂中线量巷道线到水沟内沿距离
2 水沟宽度 -30~+150 尺量检查
3 水沟深度 -30~+150 尺量检查
二、裸体巷道质量标准
(适用于无支护的各种井巷)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合格(mm) 优良(mm)
保证项目 1 爆破图表及参数 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符合要求。 对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基本
项目 1 立井半径 有提升 0~+150 0~+10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
无提升 -50~+150 0~+150
2 宽
度 主要巷道 0~+150 0~+10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每侧取拱基线、墙中、墙脚3个测点,从中线向两帮量净宽,无中线巷道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150 0~+150
无中线巷道 -50~+200 0~+200
3 高度 主要巷道 0~+150 0~+10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由腰线(或半圆拱的圆心点)向上测拱顶和左、右、右肩、向下垂直到底板(或轨面)测高度,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150 0~+150
无腰线巷道 -30~+200 0~+200
4 坡 度 ±1‰ ±0.5‰ 量腰线至底板(或轨面)之间的垂距,检查50m范围内坡度
允许偏差项目 1 眼 痕 率 不应小于60% 班组逐循环检查裸体岩石巷道光爆周边眼的眼痕率,并作好施工记录,期末验收时按规定选点检查。
三、锚杆支护巷道质量标准
(适用于不同锚固形式和各种材质结构的锚杆支护)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保证项目 1 锚杆、网、梁等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结构强度 符合规范、设计及作业规程的规定 对照行业标准、设计、作业规程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2 锚固剂的材质、配比、规格、强度 符合规范、设计、作业规程的规定 对照行业标准、设计、作业规程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基本
项目 1 锚杆的锚固力 符合设计值的要求 巷道每30~50m或每300根(含300根以下)锚杆必须检查一组,每组查3根,进行锚固力测试。做好施工记录,检查时抽查施工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2 锚杆施工质量 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托板、杆体均不得松动 班组验收逐根检查做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3 梁的安置质量 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搭接良好,压实 班组验收逐排检查做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4 铺网质量 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网间压接(绑扎)牢固,连接压茬好 班组验收全面做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允许偏差项目 1 间、排距 -100~+100 班组逐排检验,做好施工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每点查3根
2 锚杆孔深度 0~+50 班组逐孔检验,做好施工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查现场记录
3 锚杆角度 与井巷轮廓线及岩面夹角≥75° 用角度尺量测,班组验收做好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点抽查
4 锚杆外露长度 有托板 露出托板<50 班组逐排检验,做好施工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规定选点抽查,每点查3根
无托板 <50
锚喷巷道、
火药库硐室 0
四、刚性支架支护巷道质量标准
(适用于各种木支架、金属支架、钢筋混凝土支架支护)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合格(mm) 优良(mm)
保证
项目 1 支架材质、构件、规格及其配件加工规格、质量 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基本
项目 1 净宽 主要巷道 0~+50 0~+30 按规定选点检查及测量。查每个检查点前2架支架。梯(矩)形断面巷道每架支架应选6个测点,在棚梁下和腰线部位(或轨面)由巷道中线向两帮量测净宽,无中线巷道测全宽。由腰线向上量到棚梁,向下量到底板(或轨面),无腰线巷道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50 0~+50
无中线巷道 -30~+50 0~+50
2 净高 主要巷道 -30~+50 0~+50
一般巷道 -30~+50 0~+50
无中线巷道 -30~+50 0~+50
3 水平巷道前倾后仰 ±1° ±0.5° 按规定选点检查,查检查点前2架支架一侧的立柱。用半圆仪紧靠立柱下侧面(与底板构成锐角的立柱面)量测。前倾后仰角= 90°—半圆仪读数
4 倾斜巷道迎山角 不超过设计
±1°,不得向下坡方向倾斜 不超过设计±0.5°,不得向下坡方向倾斜 按规定选点检查,查检查点前2架支架一侧的立柱。用半圆仪紧靠立柱下侧面(与底板构成锐角的立柱面)。迎山角=斜巷设计规定角度—(90°—半圆仪读数)
5 撑(拉)杆和垫板的位置、数量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应超过2处 均符合设计要求 按规定选点检查,查检查点前2架支架间的撑(拉)杆和垫板的数量、位置
6 背板安设排列位置、数量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全部背板背紧背牢 均符合设计要求,全部背板背紧背牢 按规定选点检查,查检查点前2架支架间的背板安设排列位置、数量、观察、手推检查
7 柱窝深度和底梁铺设 柱窝应到实底,底梁铺设在实底上,深度不小于设计30 柱窝应到实底,底梁铺设在实底上,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按规定选点检查,查检查点前一架支架的2个柱窝,挖出柱窝,挂腰线尺量检查
允许
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按规定选点检查
主要巷道 一般巷道
1 支架梁水平 <40 <50 尺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腰线上至支架梁两端下内口的距离,求其差值
合格(mm) 优良(mm)
2 支架梁扭矩 <80 <100 尺量被查支架前第5架支架中线点至被查支架梁两端与立柱交点的距离,求其差值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按规定选点检查
主要巷道 一般巷道
3 棚梁接口离合、错位 0 <5 查检查点前2架支架,尺量棚梁接口处的上、下离合和前后错位值
4 支架间距 -50~+50 -100~+100 尺量检查点前2架支架间左右两相邻立柱中至中的距离与设计值之差
五、可缩支架支护巷道安全质量标准
(适用于金属可缩性支架支护)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合格(mm) 优良(mm)
保证
项目 1 可缩支架及附件的材质和加工 必须符合《矿用钢技术条件》和《矿山巷道支护用热扎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煤矿用U型钢可缩性支架制造技术条件》、《巷道金属支架系列》的有关规定 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2 可缩支架装配附件及背帮背顶材料 附件齐全,螺纹部分有防锈油脂。背帮背顶材料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现场观察、检查
基本
项目 1 净宽 主要巷道 0~+100 0~+80 与刚性支架支护巷道质量标准的检查方法及说明相同
一般巷道 -30~+100 0~+100
无中线巷道 -50~+100 -20~+100
2 净高 主要巷道 -30~+100 0~+100 同上
一般巷道 -30~+100 -20~+100
无腰线巷道 -30~+100 -20~+100
3 水平巷前倾后仰 与钢性支架支护巷道质量标准的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相同 同上
4 倾斜巷道迎山角
5 撑(拉)杆的位置、数量
6 背板安设排列位置、数量
7 柱窝深度和底梁铺设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及说明
合格(mm) 优良(mm)
允许
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按规定选点检查
主要巷道 一般巷道
合格(mm) 优良(mm)
1 搭接长度 -30 -40 尺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的搭接长度
2 耳间隙 ≤10 ≤15 尺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的四个耳间隙
3 卡缆螺栓扭矩 ≤5% ≤10% 用扭矩扳手检查检查点前一架支架的螺母扭矩
4 支架间距 -50~+50 -100~+100 尺量检查点前2架支架间左右两相邻立柱中至中距离
5 支架梁扭矩 <80 <100 尺量被查支架前前第5架支架中线点至被查支架梁两端与立柱交点的距离,求其差值
6 卡缆间距 -20~+20 -30~+30 尺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的卡缆间距
7 底梁深度 -20 -30 尺量检查
光 爆 锚 喷 巷 道 质 量 检 查 评 定 表
施工队别: 施工地点: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规定(单位㎜) 扣分标准 检查部位 实 测 记 录 标
准
分 实
扣
分 实
得
分
1 2 3
拱基 墙中 拱基 墙中 墙脚 拱基 墙中 墙脚
1 巷道净宽 中心一侧允许偏差:
主要巷道:0~+100
一般巷道:-30~+150 一点不合格扣2分 中线 左 90
右
2
巷道净高 无腰线测全高:-10~+150
主要巷道:-10~+100
一般巷道:-10~+100 一点不合格扣10分 拱基线 拱顶 左肩 右肩 拱顶 左肩 右肩 拱顶 左肩 右肩
60
3 锚固力 >设计值 一根不合格扣10分 60
4 预紧力 >设计值 一根不合格扣10分 60
5 喷层厚度 >设计值 一根不合格扣6分 30
6 表面质量 表面平整度<50,墙基无裸露。 一根不合格扣6分 30
7 基础深度 <10% 一根不合格扣6分 30
8 锚杆间排距 ±100 一根不合格扣3分 30
9 锚杆角度 与轮廓线脚度或岩层夹角≥75 一根不合格扣3分 30
10 锚杆外露长度 20—50 一根不合格扣3分 30
11 巷道坡度 主要巷道50米内±25 一根不合格扣20分 30
12 辅助设施 配有配比容器﹑搅拌铁板 缺一项扣15分 30
13 水沟 位置:±50;标高:±20;宽度:±30;厚度≥设计值。 一处不合格扣6分 30
14 其他管理 光面爆破:
1.眼痕率:
硬岩> 80%中>60%
2.周边下欠挖,超挖值<200
3.岩面无明显炮震裂缝 眼痕率达不到要求扣15分;欠挖一处扣10分﹑超挖一次扣10分
有明显炮震裂缝处扣15分,周边眼﹑二层眼必须点眼位,否则扣10分 60
合计 各项均可扣负分 600
梯 形 棚 支 护 巷 道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评 定 表
施工队别: 施工地点: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标准规定(单位㎜) 扣分标准 检 查
部 位 实测记录 标
准
分 实
扣
分 实
得
分
1 2 3
1 2 1 2 1 2
1 巷道净宽 上宽中心—侧允许偏差:
主要巷道:-10~+30
一般巷道:-10~+50
下宽允许叉脚斜率:±20% 一点不合格扣12分 中
线 左上
120
右上
左下
右下
2 巷道净高 无腰线巷道测全高:-10~+50 一点不合格10分 腰
线 腰上 60
腰下
3 平巷前倾后仰斜巷迎山角 水平偏差±1°(一米垂线≯9mm)斜巷偏差≯+0.5°,不得退山。 一架不合格扣3分 30
4 拉杆﹑劲木位置数量 每架棚四根拉杆﹑四道劲木(撑拉杆可不打劲木),构件齐全,螺丝紧固可靠。 缺一根或不合格扣5分 90
5 刹杆位置数量 位置正﹑数量全﹑背紧背牢。 缺一个刹杆扣4分
缺一个楔子扣2分
位置不正扣2分 90
6 柱窝 深度 落在实底上,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一处不合格扣3分 30
7 棚梁水平位置 ≤50 一架不合格扣3分 30
8 棚梁 扭曲 ≤100 一架不合格扣3分 30
9 棚梁 接口 离合﹑错位0 一架不合格扣5分 30
10 棚 距 ±50 一处不合格扣3分 30
11
其 他 管 理
1.必须做到四成线:
棚腿一侧成线(每10米≯±30)
邦顶杆成线;
拉杆成线。
劲木成线。
2.棚子无严重变形 1.四成线:
一侧成线检查三处,一处不合格扣10分
帮顶杆各为一线,一线不合格扣10分
拉杆帮顶各为一线,一线不合格扣10分
劲木一线不合格扣10分
2.棚子有严重变形,一架扣15分
60
合 计 各 项 均 可 扣 负 分 600
煤 巷 锚 杆 支 护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评 定 表
施工队别: 施工地点: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规定(单位㎜) 扣分标准 检查部位 实用记录 标
准
分 实
扣
分 实
得
分
1 2 3
1 2 1 2 1 2
1 巷道净宽 中心—侧允许偏差:
-50~+200 一点不合格扣10分 中线 中
左 90
中
右
2 巷道净高 无腰线测全高:
-50~+200 一点不合格扣10分 腰线 腰
上 60
腰
下
3 锚固力 >设计值,按3%检测﹑实行挂牌管理 不检测不得分,每降低1%扣10分
一根不合格扣10分 70
4 预紧力 >设计值 一根不合格扣5分 70
5 锚杆(索)角度 ±5° 一根不合格扣5分 40
6 锚杆(索)构件 构件齐全,禁用非标准件。 一根不合格扣5分 30
7 锚杆(索)间排距 ±100纵横基本成直线 一处不合格扣3分 60
8 钢带安装 扭距<100 一排不合格扣3分 30
9 螺纹、锚索外露 帮锚杆(20~50),顶板全螺纹锚杆(40~60);锚索外露<350 一根不合格扣3分 30
10 网片连接 符合设计要求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0
11 观测管理 每50m设一离层仪 一处不合格扣10分 90
合 计 各 项 均 可 扣 负 分 600
U 型 可 缩 棚 支 护 巷 道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评 定 表
施工队别: 施工地点: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规定(单位㎜) 扣分标准 检查部位 实用记录 标
准
分 实
扣
分 实
得
分
1 2 3
1 2 1 2 1 2
1 巷道净宽 中心一侧允许偏差:
主要巷道:-10~+80
一般巷道:-30~+100 一点不合格扣12分 中
线 左上 120
右上
左下
右下
2 巷道净高 无腰线测全高:-20~+100
主要巷道:-10~+100
一般巷道:-20~+100 一点不合格扣10分 腰
线 腰上 70
腰下
3 平巷前倾后仰斜巷迎山角 平巷偏差±1°(一米垂线≯9mm)斜巷偏差≯+0.5°,不得退山。 一架不合格扣3分 30
4 拉杆位置数量 位置正﹑构件全﹑螺丝紧固可靠。 缺一根拉杆或不合格扣5分 90
5 刹杆位置数量 按设计规定背紧背牢 缺一根刹杆扣4分
缺一块楔子扣2分
位置不正扣2分 90
6 柱窝深度或底梁铺设 落在实底上,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一处不合格扣3分 30
7 搭接长度 偏差-30,卡兰上线 搭接长度一处不合格扣5分
卡兰一个螺丝不紧扣5分 60
8 棚距 ±50 一架不合格扣3分 30
9 其他管理 拱形棚和圆形棚必须做到四成线:一侧成线;拉杆成线;卡兰成线。棚子无严重变形 四线成:
一侧成线(10米±30mm),检查三处,一处不合格扣10分
帮顶各为一线,一线不合格扣10分
拉杆各为一线,一线不合格扣10分
卡兰各为一线,一线不合格扣10分
棚子有严重变形,一架扣5分 80
合 计 各 项 均 可 扣 负 分 600
文 明 生 产 标 准 化 检 查 评 定 表
施工队别: 施工地点: 年 月 日(表一)
序号 检查
项目 标 准 规 定 扣 分 标 准 标准分 实
扣
分 实
得
分
1 作业
规程 作业规程符合上级规定。内容齐全,图文清晰,审批贯彻手续齐全。地质变化等特殊地点必须有补充措施、数字准确 一工程一规程一案例,没有扣10分;规定要打字,否则扣10分;审批不全扣10分;每月贯彻不及时扣10分;贯彻无签名扣5分、无考核扣5分;无补充措施扣20分 40
2 综合
防尘 岩巷道要湿式凿岩。煤巷、半煤岩巷要湿式钻眼。综掘机内、外喷雾完好。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巷道内要有风流净化装置。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喷舞降尘。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缺一项扣20分,使用不正常扣10分。内、外喷雾一项不好扣10分;1人次未佩带个体防护用品扣5分 30
3 掘进
运输
设备 轨道运输: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接头间隙不大于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1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道枕一头齐,外露1∕3;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道板螺丝方向一致;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刮板运输机:要平、稳、直、有挡板,头、尾固定牢固;皮带运输:要平、直、稳、托辊齐全,吊线整齐 轨距超标一处扣3分;接头超标一处扣3分;轨枕距离及外露超标,不一头齐一处扣3分;道板螺丝不全、松动或方向不一致,一处扣3分;道岔缺联接板,无搬道锤扣3分;有杂办道,轨枕浮离空吊板现象,一处扣5分。刮板运输机无挡板扣10分,缺一块扣2分;缺一块刮板扣2分。皮带吊线不整齐扣10分;托辊缺一个扣5分;托辊不转或粘泥一个扣2分。皮带跑偏一处扣2分;皮带机头无护网(罩)扣10分,护网不全扣5分 40
4 局部
通风 风筒吊挂整齐,有环必挂,不漏风。风筒口距迎头距离:煤巷<5m,岩巷<10m。工作面应悬挂便捷式瓦检仪。实行“三专两闭锁” 一环不挂扣1分;一处漏风扣2分;风筒口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扣20分,便携未挂或位置不对扣5分。没实行“三专两闭锁”扣40分 40
5 三无
两齐 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长度不超过一个跨步);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管线吊挂整齐,无跑冒滴漏现象 三无不合格有一项扣5分;材料、工具码放不齐,一处扣5分,不挂牌扣3分;砂子、石子、楔子没有板箱,一处扣3分;管线吊挂不齐一处扣3分;跑冒滴漏一处扣2分;耙斗前浮货多扣10分 40
合 计 各 项 均 可 扣 负 分 400
文 明 生 产 标 准 化 检 查 评 定 表
施工队别: 施工地点: 年 月 日 (表二)
序号 检查项目 标 准 规 定 扣 分 标 准 标
准
分 实
扣
分 实
得
分
6 图牌板管理 作业地点要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平面图、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图,图表、文字要打印。图文清晰、正确、完好,悬挂位置合理。现场作业人员熟知“四图一表” 没有施工标志牌扣30分。缺一图扣5分,图表文字不打印扣10分,不符合标准扣5分。现场一人不熟知“四图一表”扣5分 30
7 掘进安全设施及斜巷提升保护 上、下山掘进“一坡三挡”、声光信号及警示装置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上平盘矿车摘挂处要设有租车器。下山掘进在下山上口和工作面前必须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其位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压风自救装置。高瓦斯矿井及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牌板和记录 按规定缺一项者扣40分;一处不完好扣10分。顶板离层监测没有牌板或者记录扣20分 40
8 机电设备管理 机电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设备完好,保护齐全;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消灭失爆。综掘机和耙斗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维护工、皮带输送机司机、刮板运输机司机、绞车司机、耙斗机司机及综掘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设备不完好扣20分;保护不齐一处扣20分;失爆扣40分。综掘机和耙斗机的安装和使用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耙斗机无护绳或主绳磨损严重扣5分,主副绳连接非标准件扣10分。一人次未持证上岗扣5分 40
9 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锚杆支护巷道掘后必须及时打注锚杆,架棚巷道必须设有超前别顶支护。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米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空顶作业扣40分;作业规程未做规定或规定不符合要求扣5分;锚杆支护掘后不及时打注锚杆扣20分;没有超前别顶扣20分,没有采取加固措施扣20分,距离不够扣10分 40
10 火工管理 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引药制做、火工品存放、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 无证扣10分;引药制做不合格扣5分:放炮距离不够扣20分;不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扣20分 40
合 计 各 项 均 可 扣 负 分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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