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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丰矿业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4-21 11:59 来源:煤矿安全网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2.6.1、提升运输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王家寨煤矿提升系统概况

  王家寨煤矿全矿有两套立井提升系统,两条主要运输大巷、五条主要提升上下山、三个回采工作面、十个掘进队(包括1个修复队)。轨道运输点多、运输环节多,运输死角多,所以存在的隐患多。为应对王家寨煤矿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提升运输事故,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

  2.6.1.1事故类型:

  按事故发生的地点和环节不同,运输事故可分为斜巷提升、平巷运输两种事故。

  2.6.1.1.1.斜巷提升运输事故:

  (1)车辆挤人、撞人事故

  (2)钢丝绳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3)车辆脱轨事故

  (4)跑车事故

  (5)乘人架空装置伤人事故

  (6)主提升机事故

  (7)皮带断带事故

  2.6.1.1.1.1车辆挤人、撞人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进入提升危险区段。

  (2)绞车司机违章操作。

  (3)车场、提升设备、设施布置与安装不合格。

  (4)提升设备制动、信号及保护不可靠。

  (5)人员违章摘挂钩,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或重大运输事故。

  2.6.1.1.1.2钢丝绳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违章操作,并未及时进入安全区域。

  (2)空绳或急停车辆,钢丝绳弹起。

  (3)钢丝绳强度降低,断绳,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或重大运输事故。

  2.6.1.1.1.3车辆脱轨事故发生原因:

  (1)轨道质量问题。

  (2)提升容器不完好。

  (3)空绳或急停车辆。

  2.6.1.1.1.4跑车事故发生原因:

  (1)提升设备固定不合格。

  (2)钢丝绳强度降低,断绳。

  (3)不正常使用挡车器。

  (4)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

  (5)连接不良。造成重大运输事故。

  2.6.1.1.1.5乘人架空装置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1)制动失灵;

  (2)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发生断绳;

  (3)发生钢丝绳掉槽事故;

  (4)托绳轮掉落;

  (5)吊椅断裂或脱落;

  (6)乘人秩序混乱,未按照规定距离超员或违章乘坐,造成重大运输事故

  2.6.1.1.1.6造成主提升机卡罐、过卷、尾绳断裂的原因。

  (1)组合罐道变形,四角罐道变形

  (2)罐耳损坏、松动、脱落。

  (3)提升绳、尾绳断丝锈蚀或绳径变细超限。

  (4)扁尾绳地步被脏杂物托起。

  (5)立井坠物。

  (6)绞车保护失灵,造成过卷、过放、卡罐。

  2.6.1.1.2平巷运输事故

  (1)车辆挤人、撞人事故

  (2)车辆脱轨事故

  (3)架空线触电事故

  (4)人行车运行伤人事故

  2.6.1.1.2.1车辆挤人、撞人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进入封闭管理或危险区段。

  (2)机车司机违章操作。

  (3)巷道人行道、地面建筑物安全间隙不够。

  (4)运输设备、容器不完好。

  (5)调度错误。

  (6)未安设警示装置机车超速行驶。

  (7)翻笼工不按正规操作。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或重大运输事故。

  2.6.1.1.2.2车辆脱轨事故发生原因:

  (1)机车超速行驶。

  (2)运输设备、容器不完好。

  (3)轨道质量问题。造成一般或重大运输事故。

  2.6.1.1.2.3架空线触电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操作或行走过程中违章。

  (2)架空线高度不够。

  (3)运输设备不完好。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运输事故。

  2.6.1.1.2.4.人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1)乘人秩序混乱,超员和违章乘坐;

  (2)人行车失修,不完好;

  (3)机车司机超速行驶,造成人行车脱轨;

  2.6.1.2. 运输事故严重程度分析

  2.6.1.2.1采区斜巷提升事故对矿井的危害程度和范围

  2.6.1.2.1.1-350北翼轨道暗斜井提升事故,主要影响-510水平整个五采区的排矸、物料、车皮供应,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2-350下组煤轨道暗斜井轨道提升事故,主要影响下组煤轨道暗斜井的排矸、物料、车皮供应及人员运输,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3一采区四层轨道下山提升事故,主要影响整个一采区四层的排矸、物料、车皮供应,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4五采区二层轨道上山提升事故,主要影响整个五采区二层煤的排矸、物料、车皮供应,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5五采四层轨道下山提升事故,主要影响五采区四层物料、车皮供应,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7 八采区轨道下山提升事故,主要影响八采区物料、车皮供应,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8平巷运输事故对矿井的危害程度和范围

  2.6.1.2.1.9-350水平大巷运输事故,主要影响一采区四层运煤、车皮供应、排矸、运料,-510水平车皮供应、排矸、运料,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10-510水平大巷运输事故,主要影响五采区车皮供应、排矸、运料及人员运输,甚至引起人员伤亡。

  2.6.1.2.1.11地面运输事故,主要影响整个矿井车皮供应及物料供应。

  2.6.1.2.1.12皮带运输事故,主要影响矿井原煤运输,地面原煤运输、筛分、拣选。

  2.6.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6.2.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6.2.1.1发生一般提升运输事故,跟班队长要亲自到现场组织全队力量进行抢修。主管区长和安监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主要责任者)、同时制定出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主要责任者处罚决定。

  2.6.2.1.2发生二类以上运输事故,主管区长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抢修,同时主管运输的矿长要根据事故情况,动员全矿力量抢修,如果重大事故,上一级主管领导调动全公司力量组织抢修,及早恢复生产。发生二类运输事故由分管矿长、安监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主要调查内容为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主要责任者),同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主要责任者处罚决定;重大运输事故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亲自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6.2.1.3当副井提人发生卡罐笼事故时,由分管机电的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卡罐情况,先制定从梯子间撤人的措施,等人员全部撤出后,再制定措施处理卡罐事故,事故处理时间长,影响提升其它人员时,制定措施,人员从主井升井,当主井发生卡箕斗事故时,制定从梯子间撤人的措施,从梯子间撤出人员。

  2.6.2.1.4当一采轨道下山发生重大提升运输事故时,一采运输下山可作为人员抢救和物料运送、事故处理调度的线路,完成紧急情况的处理。

  2.6.2.1.5当轨道暗斜井发生重大提升运输事故时,行人暗斜井、皮带暗斜井可作为人员抢救和物料运送、事故处理调度的线路,完成紧急情况的处理。

  2.6.2.1.6当五采轨道上山发生重大运输事故时,五采运输上山可作为人员抢救和物料运送、事故处理调度的线路完成紧急情况的处理。

  2.6.2.1.7当八采轨道下山发生重大运输事故时,八采运输下山可作为人员抢救和物料运送、事故处理调度的线路完成紧急情况的处理。

  2.6.2.1.8当下组煤轨道暗斜井发生重大运输事故时,211运输斜巷和-510南总回风向巷可作为人员抢救和物料运送、事故处理调度线路完成紧急情况的处理。

  2.6.2.2坚持积极抢救、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原则。防止和控制灾害事故的蔓延,确保现场环境优良。积极抢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2.3坚持自救互救、通讯畅通的原则。

  2.6.2.4坚持统一指挥、高效协调原则。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3 组织机构及职责

  2.6.3.1 应急组织体系

  (见附图2、3)总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1.现场指挥组。2.抢险救护组。3.技术专家组。4.物资供应组。5.警戒保卫组。6.医疗抢救组。7. 信息发布组。8.后勤保障组。9. 善后处理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1.现场指挥组。2.抢险救护组。3.技术专家组。4.物资供应组。5.警戒保卫组。6.医疗抢救组。7. 信息发布组。8.后勤保障组。9. 善后处理组。

  2.6.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防工区区长

  2.6.3.2.1现场指挥组

  组 长:机电矿长

  成 员: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6.3.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安全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防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6.3.2.3技术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技术科长、机电科长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2.6.3.2.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经营办公室副主任、仓库负责人。

  具体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6.3.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保卫部部长为副组长 成员:矿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6.3.2.6医疗救护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 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2.6.3.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6.3.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部长、汽车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2.6.3.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工会主席、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2.6.4、预防与预警

  2.6.4.1.1危险源监控

  (1)每月由机电科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并建档管理。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监控,落实检查人、负责人,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并随时监控整改情况,

  (2)机电科建立安全设施台账,挂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确保正常使用。

  (3)机电科负责矿井各类提升运输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掌握矿井存在提升运输隐患基本状况,建立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同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备案。

  2.6.4.1.2主要预防措施

  (1)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安监站、机电科专业人员抓好职工的正规操作。

  (2)主要轨道上下山车场必须采用防跑车装置,所有上下山车场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3)每个采区必须设除轨道上下山外的人行道,以便对轨道下山进行封闭管理。

  (4)充分考虑地压因素引起的巷道变形,确保巷道、车场安全间隙、弯道半径符合规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5)正在施工的轨道上下山必须按要求留躲避硐,以便行车不行人制度落实。

  (6)斜巷提升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完善各类挡车设施。岗位工进行日常使用检查并进行记录;安全设施专职维修人员每日一次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在检查试验记录,安全设施专职维修人员进行每旬一次的模拟试验,每月一次带载试验并有试验记录;专业检查人员执行旬检查月验收管理并有检查考核记录。

  2、加强钢丝绳检测。钢丝绳在产品合格证,若存放一年以上使用前应作拉力试验,保用后每天进行检查并记录,每半年一次拉力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3、提升连接装置有产品合格证,并有拉力试验记录,初次使用前、使用中的每隔两年都要进行一次2倍静拉力试验,岗位工每班对连接装置都要进行检查。

  (7)平巷运输

  1、完善机车灯、铃、闸、司机进行日常使用检查并进行记录;机电维修人员进行定期小修、中修、大修制度、并有维修记录。

  2、完善运输大巷安全警示装置,警冲标、岔口信号、弯道指示、岔位指示、照明等。

  3、电机车的撒沙装置正常使用保障大巷运输安全。

  4、专业检查人员执行检查月验收管理,并有检查考核记录,每年进行机车的制动距离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5、严格贯彻落实巷道封闭管理制度,行车不行人制度和乘坐运人人车的有关规定,消除斜巷行车行人或干活的不良行为。

  6、确保运输设备设施的投入,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配齐专职维修工,并加强技术业务培训,提高独立处理事故的能力,配齐岗位人员,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提高运输岗位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和正规操作能力,消除岗位工操作行为不规范产生的不安全隐患。

  7、矿井运输系统:各斜井和采区斜巷均装备了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设施,大巷内安设了可靠的行车保护装置,系统内的装备能够符合标准

  (8)每年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制定安全技措,并保证资金、设备、设施及时到位安装使用,确保提升运输安全。

  2.6.4.2、预警行动

  2.6.4.2.1预警条件

  提升装置运行时出现异常、保护失灵等

  2.6.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2.6.4.2.2.1绞车房和各车场均装设电话。

  2.6.4.2.2.2各车场信号应声光俱全。

  2.6.4.2.2.3各车场和通道口设红灯信号。

  2.6.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2.6.4.2.3.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事故实行四级报告制度

  2.6.4.2.3.2一旦发生矿井运输事故,现场人员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

  2.6.4.2.3.3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2.6.5 信息报告程序

  2.6.5.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语音报警

  2.6.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

  报警方式为超限声光报警、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2.6.5.3通讯、联络方式

  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 电话6066 6095 6096 调度室 电话 9

  上运转工区 电话6067 下运转工区 电话6068 运搬工区 电话6064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7222956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6991585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0531—85686222,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0531—85685581

  外部信息平台:

  (1)公安交警电话号码:122

  (2)消防部门电话号码:119

  (3)医疗急救电话号码:120

  2.6.5.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灾害事故确认发生后,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电话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2.6.5.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现场人员向工区值班人、调度室、机电科汇报,由值班人向矿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由矿领导决定下达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电话汇报,请示是否向更高一级部门汇报。

  2.6.6、应急处置

  2.6.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2.6.6.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6.1.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6.1.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6.1.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6.2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Ⅲ、Ⅱ、Ⅰ四级。

  (1)IV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煤矿、泰丰集团或新泰市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泰安市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泰安市级地方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

  2.6.6.2.1应急指挥

  (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王家寨煤矿专项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执行Ⅳ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王家寨煤矿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并启动本预案。

  (4)调度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5)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2.6.6.2.2应急行动

  (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专家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抢险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2.6.6.2.3资源调配

  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

  2.6.6.2.4应急避险

  根据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地点、类型、性质及影响范围,确定合理的救灾路线和避灾路线预案,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期间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2.6.6.2.5扩大应急

  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由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新泰市煤炭局启动应急预案响应。

  2.6.6.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6.6.3.1斜巷提升运输事故。

  事故发生后,斜井岗位工立即用电话通知绞车司机、汇报跟班区队长,同时汇报矿调度室、运输专业领导。跟班区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除信号工外,各车场岗位工接到区队长通知后立即准备好物料工具赶到现场,跟班区队长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

  2.6.6.3.2平巷运输事故。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使其脱离危险区域,机车司机应立即用电话通知调度室,然后到列车后面100米处监视后面车辆。调度室值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沿线各机车司机,并汇报跟班区队长,跟班区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带好物料工具到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汇报分管矿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

  2.6.6.3.3当副井提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乘人罐笼停在井筒中时,首先查明事故原因并预计提升的时间,若30分钟内可恢复提升,等恢复提升后将被困人员及时提升升井;若30分钟内不能恢复提升,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确定并下达井筒被困人员撤离命令。

  撤离方案:运转工区组织井筒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制定的人员撤离方案准备材料、工具实施救援。

  实施方案为:若东罐在上,西罐在下,将东罐人员通过梯子间撤出后,运转工区分管区长带领井筒组有经验的5名人员通过梯子间,从地面携带对讲机、三套2米木梯、棕绳、保险带等救援工具至西罐罐顶位置,拆下该处的梯子间栅栏,其中1人到西罐顶以上3.5米处用棕绳拴牢木梯上端,将木梯下端慢速准确的放入西罐罐顶,并将木梯搭接在罐笼与梯子间之间,木梯一头用棕绳与梯子间固定牢,其中1人佩带并固定牢安全带进入西罐顶部,重新配合其余人员将木梯调整好,并用棕绳分别与梯子间和罐笼固定牢,然后打开西罐顶盖把木梯放到罐笼上层,经检查一切就绪后,罐笼内上层人员按次序撤离,上层人员撤离后,打开罐笼上层底盖并下放木梯至下层,罐笼下层人员按次序撤离。西罐内人员全部撤离后,拆下救援工具并将救援工具放在梯子间内用棕绳固定好,工具不得外露出梯子间,经检查无误后,大筒组人员全部沿梯子间升井。等恢复正常提升后再将救援工具用南罐升井。救援期间由安监人员把好井口,除参加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沿梯子间升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工具,以防井筒坠物。

  若西罐在上,东罐在下,应先将西罐内人员撤出,后撤东罐内人员。救援及撤离方式同上。

  如发生过卷时,未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尽快落实过卷原因,打开过卷开关,经慢速试钩后,恢复正常提升,造成人员挤伤,应立即将绞车控制回路闭锁,首先将挤伤人员救出,必要时使用电气焊,割开罐笼,救出人员。

  如发生尾绳断裂时,应采取措施将提升钢丝绳固定,如:在井塔内使用板卡固定,罐笼内人员施救方法同卡罐事故救援方法。

  人员救出后、最快速度的修复损坏的设备,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转。

  本应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对现场受伤人员严重者由医疗救护组人员实施监护并及时送往医院。

  2.6.6.3.4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保卫部及市局配合交通大队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实施。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2.6.6.3.5保卫部配合市局迅速组织事发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在事发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严惩趁机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护,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社区保安队伍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协助专业队伍维护社会治安。

  2.6.6.3.6当专业抢救组到达现场后,应先查看有无伤亡人员,清点现场职工人数,根据技术专家组确定的避灾路线,由治安保卫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及非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并由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2.6.6.3.7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应由治安保卫组向总指挥长报告,以便指挥部及时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发出救援命令,实施下一步救援行动。

  2.6.6.3.8现场保护有治安保卫组,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负责,现场清理事故抢救组负责。

  2.6.6.3.9事故发生后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立即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拍照,搜集数据,得到第一手原始资料。

  2.6.7.1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救援物资和装备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由运搬工区管理和维护

  附救援物资和装备表

  2.6.7.2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救援物资和装备表(提升运输事故)

 

序号

救援物资名称

数量

管理单位

维护单位

备注

1

轨道复道器

2

运搬工区

运搬工区

 

2

5吨手拉葫芦

1

运搬工区

运搬工区

 

3

运人担架1

1

运搬工区

运搬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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