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党内会务制度
第一条 矿党委召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 做好会前准备。
(一)收集会议议题,安排议程。
(二) 向领导提供参加会议人员的参考名单。
(三)发出会议通知。
(四) 组织会议报到。
(五)协助领导撰写会议报告及其它文件。
(六) 对与会人员进行编组,安排座次(大型会议)。
(七)制发会议需要的票证。
(八)印发会议文件及其它资料。
(九) 安排会址,督促会场布置。
(十) 其它会议服务的安排。
第三条 做好会场工作。
(一)组织入场工作。
(二) 安排发言。
(三)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四)分发会议文件资料。
(五)党代会要进行换届选举的要做好选举的现场管理,包括组织投票秩序、投票、计票等工作的安排。
(六) 安排分组讨论地点。
第四条 做好会后工作。
(一)整理记录,印发简报。
(二) 统计出席会议人数,以备存档。
(三)印发会议文件。
(四) 做好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第五条 各类会议的安排、准备工作情况必须随时向党委有关领导反映,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所有参加会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尽心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七条 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或其它支部工作会议,除按上述规定进行签到登记外,对各支部参加会议的情况,要每季进行一次考核。
第八条 认真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凡是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外传的会议内容一律属于保密的范围。对因泄漏会议机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