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长任用考核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7-21 19:05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确保基层班组长具备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说敢管、成为职工信赖的生产骨干,使班组长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把班组管好、带好,提高班组的自治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任职审批程序:
1、由队(区、科)酝酿候选人员名单,并提交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组织部。
2、组织部收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
3、组织部对候选人考核后向党政班子作以汇报。
4、经党政班子同意后对拟任人员实施公示。
二、班组长监督考核程序:
1、日常工作由各单位和分管领导负责监督考核。
2、各职能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考核。
3、组织部负责定期的监督考核‘
4、凡发现班组长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责,出现渎职行为的,应启动责任追究制,由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共同进行追究,并依据责任大小、后果轻重进行处理。
三、班组长任职资格: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2、中共党员(或非党积极分子),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具有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7、熟知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职尽责;
8、无严重以上“三违”记录;
9、两年内无事故直接责任记录;
10、团结协作,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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