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在2006年4月3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李毅中
(2006年4月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简要回顾一季度的工作,分析形势和任务,统一思想,明晰思路,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四月份和二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根据总局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
最近一个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 去年12月21日,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明确了12项治本之策。
------ 元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的分会场设到市县,温家宝总理直接面向基层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发表讲话,提出了近期要抓好的10项重点工作。
------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以较大篇幅阐述安全生产问题,明确了7个方面的任务,再次向国内外宣示了中国政府搞好安全生产的坚强决心。
------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安全生产列为专节,提出了"十一五"期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减少3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减少25%的目标。并把这两个指标以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百万吨煤炭死亡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和国家统计公报。
3月27日下午,中央政治局进行第30次集体学习会,听取了"国外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专题报告。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学习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方针原则和对策措施。下面,我们摘要传达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略)。
连日来,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机关干部和在京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为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来统一思想,指导推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全面、精辟、权威的论述,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性、纲领性文件。要把全党、全社会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真正摆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认清肩负的神圣使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尽快扭转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被动局面。
(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上下功夫。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责任不落实是安全生产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落实到位。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确保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三)加强安全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快立法修法,完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针对目前存在的协调不够、执法效率较低等问题,提出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建议,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和执法效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好"工作不实、执法不严"问题,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
(四)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坚决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煤矿安全是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强调,要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一抓到底,坚决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同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争取一个阶段里能够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逐步改善安全面貌。
(五)增强政策治本、源头治本的自觉性,加快实施治本之策。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研究和制定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安全投入、科技进步、培训教育、安全文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着手,认真解决制约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这与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7项任务,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10项治本工作;以及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是一致的,都体现了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要融会贯通,全面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当前的中心任务,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一是要认真组织好传达学习,把讲话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到全体干部中去,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学习辅导。二是要把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学习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五中全会《建议》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吃透实质,加深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的自觉性。三是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在运用讲话精神指导、推动工作、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上狠下功夫。通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力求使我们的思想认识水平、监管监察能力有一个新的提高,各方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正确估价一季度工作,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监管和监察,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各地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有了新的提高,抓工作的力度加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们了解到,各省区市都及时召开了党委常委扩大会、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各省区市"十一五"规划中,都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安全发展奋斗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签订了责任状。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还深入煤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大。春节期间全国2万多处煤矿停产,占现有煤矿总数的87%。如何才能保证这些煤矿停产检修期间和节后恢复生产不发生事故,是一季度煤矿安全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组织了两批、12个省的专项督查;各省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事故隐患。矿井关闭工作取得进展,目前全国已关闭5535处煤矿,完成关闭计划的106%。一些关闭工作相对滞后的省区如湖南,经过努力也迅速赶了上来。
三是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非煤矿山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申请的7477户企业,已提请当地政府关闭6755户,占90%。危险化学品未提出领证申请的685户生产企业,已关闭574户,占84%。烟花爆竹未提出领证申请的647户,已关闭619户,占96%。经过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现象有所遏制。
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国土资源部门、安监总局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明确了治乱的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面,安监总局会同环保总局下发了紧急通知,就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整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等提出了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安监总局会同公安部、交通部等下发了2006年"治超"工作要点,对贵州、四川等省区进行了专项督查;交通、铁路、民航、旅游等部门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也都有新的进展。
总的看,一季度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5%和8.1%。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和23%;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8.5和32%。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同比减少4起,下降13%。没有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为"双节"、"两会"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发展态势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主要体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季度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547起,死亡2145人,同比增加10起、19人。其中煤矿48起,同比增加1起。煤矿和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起数,均与去年同期持平,没有达到下降的要求。
一季度没有发生30人以上事故是事实,也是大家努力的结果,应该肯定。但是要看到这个成绩当中有侥幸,有偶然性。春节河南林县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死亡36人,虽然没有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但从安全监管上看,确实存在严重问题;一次死亡28人的事故发生了3起,即云南昭通翻车事故、四川广安沉船事故和山西吕梁煤矿透水事故,4月1日又发生了死亡29人的山东招远火药厂爆炸事故。一些事故可能导致伤亡人数扩大,如山西晋城煤矿事故(死亡23人),当班井下698人;兖矿集团在贵州的五轮山煤矿事故(死亡15人),当班井下104人;山西吕梁煤矿事故(死亡28人),当班井下58人。庆幸的是,事故发生时大多数人员安全升井,没有造成更为惨重的伤亡。
二是煤矿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问题仍然严重。评价一季度煤矿安全工作成效,要注意到两个因素:一是大量小煤矿停产。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至今仍有一批小煤矿尚未恢复生产。二是煤炭产量下降。初步统计,一季度全国原煤产量同比下降3.1%,减产1297万吨,其中乡镇煤矿减产14.8%,而去年同期乡镇煤矿产量增长幅度为21.9%。这说明一季度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下降幅度,与乡镇煤矿产量有较大下降有关。
就煤矿安全工作进展看,一些省区至今还没有完成既定的矿井关闭任务,已关闭矿井有的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个别地方非法违法生产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非法小矿屡屡发生事故;煤矿资源整合不规范,基建、改扩建矿井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一季度基建改、扩建煤矿发生的10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煤矿特大事故的40%。此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水灾事故增加,也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
三是各类事故多发。一季度特别是进入三月份以来,不仅煤矿瓦斯、透水事故较多,而且重特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化工、冶金、烟花爆竹以及民爆器材企业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农用船舶翻船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也频频发生。3月份发生重大未遂事故13起,涉及石油开采、危化品生产运输、道路和水上交通等多个行业领域。3月25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重庆开县再次发生天然气泄露,疏散转移群众万余人,经全力封堵,目前事故已经得到控制。
这些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反映出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扎实,薄弱环节还很多,隐患仍然很严重。即使象中石油、兖矿集团这样技术比较先进、管理比较严格的特大型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差距。一些地方如山东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的先进,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这种严峻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多看差距,慎言成绩,尤其不能轻言好转,防止出现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
三、以深化两个攻坚战为重点,抓细、抓实、抓好四月份和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月份以及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很大。一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需求持续增长,市场需求旺盛加上气候适宜,煤矿等企业高产、超产冲动强烈。节日、"两会"期间停产煤矿恢复了生产,安全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处于攻坚阶段。三是随着天气转暖,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等事故。去年全国发生的10起较为严重的危化品事故,其中6起发生在二季度,1起发生在3月底。近来危化品事故多发,说明这类事故确实有季节性特点。
四月份以及二季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十届四次全国人大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为重点,继续降低各类事故总量,深化攻坚,狠抓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推动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铁锤同志已经就此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成。强调以下4点:
一是着力抓好煤矿关闭工作。要在《人民日报》公布各地关井工作进展情况,要取信于民,强化舆论监督。对没有完成关井任务的地区严加督促,不能以"整合"来替代关闭矿井,务必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第十三条明确的6条标准,按照煤监局在《人民日报》上公布的关闭名单,全部彻底关闭到位。要在征求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2006年度关井计划。结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煤矿的关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小矿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二是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加强基建、改扩建矿井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总局、煤监局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等有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和"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坚决防止借"整合"之名拖延逃避关闭。认真吸取安徽淮南望峰岗煤矿"1.5"事故、内蒙古鄂尔多斯荣盛矿"3.13"事故、山西吕梁樊家山矿"3.18"事故、兖矿集团贵州五轮山煤矿"3.26"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基建矿井安全管理,坚决纠正边建设边生产,或借"基建"、"改扩建"之名非法违规生产的现象。
三是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把瓦斯抽采能力纳入矿井能力核定内容,推动"先抽后采"。将能力核定工作延伸到劳动组织,防范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开采。低瓦斯矿井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监测系统联网之后,要确保正常运行。配合发改委做好今年国家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项目的选定工作。
四是加强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监督。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就国有煤矿和民营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提出规范性的指导意见。
(二)运用推广煤矿经验,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整顿关闭。从全国看,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还有一部分没有关闭。同时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3月31日之前,没能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危化品经营单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6月30日前经整顿仍不合格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要把关闭这部分企业,作为四月份和二季度的一项工作重点来抓。
要运用和推广煤矿关闭工作的经验:一是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关闭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国务院《特别规定》的煤矿整顿关闭联合执法程序,原则上都可以适用。对提请政府关闭的厂矿,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立即停止其生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决定后,相关部门必须吊销其所有证照,停供电和原材料。二是提出和公布应当依法关闭的厂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把责任落实到县乡,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一周一调度,确保工作进度。三是要注意发现和解决那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出现类似煤矿关闭中以资源整合、改扩建等为名,拖延和逃避关闭的现象,务求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改隐患,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各行业、各类企业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对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曝光,进行警示教育,以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所有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都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事故防范各项工作。一季度国有重点煤矿特大事故起数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的56%和49.7%,各国有重点煤矿和各地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各地都存在一批重大隐患,要认真进行排查,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认真吸取重庆开县"3.25"井漏事故教训,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在以往两次督查的基础上,与国资委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
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二季度尤其要抓好危化品安全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防爆炸事故;继续抓好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处置工作,严防污染环境;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以3月份发生的两起一次死亡2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为诫,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以治理非法载客为重点,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事故为重点,配合建设部门,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认真查处山东招远"4.1"火药爆炸事故,配合国防科工委,严格民爆器材、军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继续抓好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四月份,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重点地区,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四)主动做好工作,抓紧落实12项治本之策。从职责分工看,12项治本之策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安全监管部门负有主要责任的,如制定地方安全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事故、追究责任等。这些工作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当前尤其要做好安全规划工作,地方规划要与国家规划接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的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必须全部体现到省区规划中去。安全监管部门要拿出具体方案,确保省区安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是需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予以配合的。属于经济政策方面的如改革资源税费计征办法、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煤层气抽采利用扶持政策、工伤和商业保险改革等,需要我们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保险监管机构等配合协作;属于行业管理方面的如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等,需要与发展改革、行业管理部门配合协作;安全科技进步要与科技部门配合协作;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要与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等配合协作。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沟通协调,想方设法予以推动。
三是需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呼吁的,如加快安全立法,对《刑法》131-139条进行修改或作出司法解释;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查处安全领域的腐败现象,防范惩治官商勾结等。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和呼吁各级立法司法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做出决策。
贯彻落实12项治本之策,我们责无旁贷。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不能消极等待。各地也要积极推动,有些可以地方先行,积累经验。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这方面工作,争取在政策治本、源头治本上有所突破。
此外,二季度还要做好五一节"黄金周"的安全防范工作;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这些工作,都要提前着手进行谋划,妥善做出安排部署,争取抓早,抓主动,抓出成效。
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全党、全社会都在关注着我们的工作。希望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为动力,进一步振奋精神,统一思想,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