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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云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上的讲话(摘要)

作者:四川煤监局 2014-09-23 10:14 来源:四川煤监局

李成云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暨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8年7月17日)

 

今天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暨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和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刚才,省安办何成炳同志通报了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林书成同志传达了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并就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成都电监办、省公安消防总队的负责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正视成效、分析问题,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2008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百日安全督查行动”,着力排查整治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安全生产主要考核指标实现了“十项指标大幅下降、三类指标全面受控、一个有效杜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重要综合指标实现了10个大幅度下降。1—6月,全省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790起,下降23.57%;死亡人数减少558人,下降23.17%;受伤人数减少3411人,下降23.33%;全省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5起、下降42.17%,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55人、下降49.05%;重大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下降50.00%,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3人、下降56.52%;重点监控县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86起、下降15.13%,死亡人数减少83人、下降36.5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63万元、下降34.91%。二是3类主要控制指标,即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13项绝对控制指标、省政府下达的20项行业(领域)控制考核指标和22个考核单位控制指标,全部控制在进度目标之内。三是有效杜绝了特大事故。

今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全省遭受历史罕见雨雪冰冻灾害,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全力应对,加强交通运输、煤炭、电力的生产和调度,加大安全重点薄弱环节工作力度,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安全生产系统立即投入抗震救灾斗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第一时间掌握和上报信息。特别是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政府和省经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等部门超常运转,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抢险救援,另一方面有效防范安全生产次生事故的发生,为赢得抗震救灾重大阶段性胜利作出了贡献。上半年工作成效,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战线全体职工狠抓落实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事故总量仍然居高不下,较大和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从单项指标看,眉山市、凉山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宜宾市、甘孜州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已突破年度控制指标;自贡市、南充市、阿坝州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乐山市、甘孜州、凉山州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达州市铁路交通死亡人数超进度目标。15个重点监控县中,南江县超进度目标3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当前又正值汛期,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压力较大,而且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十分紧迫、十分繁杂,安全生产措施亟待跟进。为此,我们务必保持更加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提高认识、落实措施,不断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力度

煤矿安全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瓦斯灾害是威胁矿工生命的“第一杀手”,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1—6月,全省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1.3%和89%,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技兴安,瓦斯不仅可防可治,还可以变废为利、化害为宝。

但我省高瓦斯矿井多,瓦斯灾害严重,现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21处,占生产矿井总数的31.25%,核定生产能力占全省的44%。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个别地方给停产整顿煤矿下电煤生产指标,有的隐患没有整改完毕就指令煤矿生产,一些煤矿管理混乱,重大隐患长期存在。同时,大量农民工、临时工进入煤矿,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由于缺乏系统培训,其责任意识、纪律观念、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瓦斯治理不平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全省应实施瓦斯抽采的421对矿井还有一半没有起步,瓦斯实际利用还不到抽采量的40%。瓦斯灾害相对比较集中,2005年以来,宜宾、泸州、达州、广安4市共发生瓦斯事故58起,死亡171人,分别占全省同期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的68%和73%。有的低瓦斯矿井屡屡发生重大瓦斯事故,瓦斯治理工作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存在差距。在煤与瓦斯突出的治理、预测、监控等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我省对瓦斯治理技术科研投入严重不足,难以实现较大突破。瓦斯监控系统使用维护水平低,瓦斯抽采利用率不高,为数众多的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和成果推广工作亟待加强。四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煤矿落实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方针政策的态度不坚决、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政策,在项目核准、项目认定、建设用地、瓦斯发电并网、瓦斯价格等方面都有较为明确的意见,但我省在细化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

深入治理煤矿瓦斯灾害,有效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战略举措,是煤矿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张德江副总理就巩固和扩大瓦斯治理攻坚战成果进行了再部署,提出了到2010年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2007年下降20%以上的目标。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刻认识到“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把瓦斯治理摆到煤矿企业“生命线”高度,作为“天字第一号”工程,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再上台阶。

一是认真落实瓦斯治理政策。尽快编制瓦斯治理“十一五”后3年规划,将瓦斯抽采利用、瓦斯治理作为硬指标纳入考核,落实到产煤市(州)、县(市、区)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价格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鼓励瓦斯发电上网销售。要理顺矿权和气权关系,确保两种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综合利用。对有关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省安委会要跟踪督办,限期落实。

二是加强瓦斯隐患排查治理。立即组织开展全省瓦斯治理专项督查,结合“隐患治理年”和深化“百日督查行动”,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健全重大瓦斯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整顿关闭小煤矿相结合,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难以治理的煤矿,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关闭,不留后患。对瓦斯治理措施不配套的煤矿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多大,一律不予审核批准。

三是加强瓦斯防控现场管理。要以“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抓好瓦斯井下现场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要确保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和人员值守到位,一旦出现瓦斯异常,立即采取停产撤人等应急措施。

四是全力推进瓦斯抽采利用。坚持把“先抽后采”作为源头治理瓦斯灾害的治本之策,全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努力做到变废为宝,把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成生命工程、环保工程和效益工程。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了“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多次强调实现省委九届四次全会重大部署不改变,完成今年主要目标任务的决心不动摇,这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责任、更重的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责任落实推动措施落实,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继续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等的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加强指导,科学组织,确保地震灾后安全复产、安全重建。深入开展抗震救灾,抓好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是当前全省的中心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安全保障。一是加强监测监控,预防地震次生灾害。有关部门要密切监控地质、水情变化,预防滑坡、泥石流、溃坝等次生灾害。要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防止危化品泄漏、遇难人员遗体和动物尸体腐烂及医疗废物造成水体污染,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要加强灾区铁路、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确保灾后重建物资运输安全。要加强对堤坝、电站、输油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新的安全事故。二是搞好分类指导,确保企业安全复产。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加快受灾企业厂房、设备的检测鉴定,分批组织复产。对灾情较轻的企业,要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有计划、分阶段恢复生产;对灾情较重的企业,要在重大隐患治理销号或者落实监控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要优先恢复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和基础设施,对短期内可以恢复的重点骨干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帮扶。要坚持“不安全不复产”、“不安全不生产”,对恢复生产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做好安全论证,合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汶川特大地震给我们提出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实现安全发展的新课题。城镇、乡村和企业重建及灾民安置选址必须慎重对待,做好风险评估。对严重损毁难以恢复、难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尤其是建在地震带上沿江沿河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地处偏远缺乏应急救援基本保障条件的高风险企业,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推进整合、关闭、搬迁或转产。要利用国家对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相关政策,通过恢复重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严格源头管理,认真执行“五不出站”、“三品查验”制度,加强客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有序规范农村客运市场;要严格路面管控,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反双超”(超载、超速)和农村道路“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驾驶员管理,加强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违章档案联网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快推进实施安保工程,加强波形防护栏、防撞墙建设,推进和完善GPS远程监控。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是降低车辆事故死亡率的重要措施。在座的同志要坚持,要自觉,要成为习惯,然后带动领导、带动周围人使用安全带,以至带动全民使用安全带且成为全民的习惯。二是抓好水上交通安全。要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涉水部门对通航河流、水库、城市园林和旅游风景区等水域船舶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推进“救生衣行动”,确保客渡船按定额100%配备救生衣,乘客上船100%穿救生衣。加强对主要渡口、重点河段船舶的监管,对超载、无证驾驶等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坚决打击“三无船舶”或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大力推进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加快农村渡口渡改桥建设。三是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继续加大取缔和关闭非法矿山的力度,进一步开展露天边坡和井工矿山通风专项治理,抓紧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整改。石油天然气行业要认真落实防硫化氢中毒、防井喷失控和防天然气管道爆炸等关键措施,特别是对川东北地区“三高”天然气气田的勘探开发,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抓好水电建设施工安全。认真组织开展水电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范施工秩序,坚决杜绝非法分包、转包。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管理,着力解决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五是抓好消防安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行为,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要进行严格清理。尤其是灾民集中安置区的消防措施务必落到实处,要作为消防重点加强预防,避免火灾发生。六是抓好旅游安全。旅游业受地震灾害影响很大,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对景区内的车、船、缆车、索道等交通工具和吊桥、栈道设施、危险地段及大型游乐设施加强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旅行社禁止推出不安全的旅游路线和项目,旅游运输企业要抓好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旅途平安。此外,铁路运输、民用航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要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要求,针对上半年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特别对重大隐患要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一是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按照4个100%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要实行隐患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继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治理销号制度,一般隐患的整改,由企业内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后销号;重大隐患的整改,企业要报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市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年内必须整改销号。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以重点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重大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管监控到位。要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建立“一患一档”,实行挂牌督办;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组织相关专家对重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整改到位;要建立通报警告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的,及时进行警告提醒。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把阶段性集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转为日常性的工作。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分类,实行分级管理。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各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与严把安全准入关口相结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进一步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靠群众的力量及时发现隐患,促进整改。

当前正值汛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加强水情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保能力,确保安全度汛。奥运会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尽职尽责,埋头苦干,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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