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发生火灾的原因不同,一般把矿井火灾分为两类: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火势凶猛,可防性差,可能发生在任何地点,但多数发生在井口房、井筒、机电硐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往往可能酿成特大事故。内因火灾又称自燃火灾。由于煤炭或其它易烯物自身氧化积热发生燃烧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发生在有限的条件下,有预兆,燃烧过程较为缓慢,伴生有害气体,不易早期发现,灭火难度大时间长。
火灾的危害如下:
(1)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高温火烟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处理火灾过程中易发生爆炸事故,扩大了灾情。
(3)产生火风压。火风压是指火灾产生的高温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火风压常造成风流紊乱,使某些井巷的风流方向发生逆转现象,受灾范围扩大了,容易使灭火人员陷入火区。
(4)产生再生火源。炽热含挥发性气体的烟流与相接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煤炭资源大量被烧毁或冻结,损坏机械设备。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火灾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并及时扑灭。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矿长授权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副矿工及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
其他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预防矿井火灾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按发火原因不同,分为两类:外因火灾预防措施和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一)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杜绝产生火源
①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
②井下进行电焊、气焊时,要制定专门可靠的安全措施。
③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要严格执行放炮制度,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放炮。
④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并使其性能完好;电缆敷设符合《规程》要求,避免产生火花;保护系统要安装齐全;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⑤机械设备要灵活、可靠,符合要求,避免产生摩擦火花。
(2)设置防火门
进风井口设置防火铁门,并能严密遮盖井口,易关闭,防止井口附近地面火灾波及到井下。各生产水平进风大巷与井底车场的连接处要设2道防火门,以便在某一翼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切断风流,控制火势;在井下火药库和机电硐室出入口也要安设防火门。
(3)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
井下要按规定安设消防材料库,贮备灭火材料和工具,并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4)设置消防供水系统
矿井建筑地面消防水池,贮存消防用水。井下各主要巷道、采区应铺设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阀门。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减少各种发火隐患:
①采矿技术方面。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区;正确选择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阶段之间和采区之间保安煤柱。进行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
②通风技术方面。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采取均压防火措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
(2)掌握自燃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燃发火消灭在初始阶段。
(3)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然发火的几率。加强对废旧巷道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碴,及时处理高温等。
4.2 预警行动
在煤矿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应识别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一旦发现火警,应立即发布事故预警,避免事故的发生。
5 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用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 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迅速可靠地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要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值班领导人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井下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危险区。
(3)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如用水、砂子、岩粉、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扑灭火灾。
(4)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5)发生火灾后,先切断火区电源后再灭火。
(6)挖除火源,即:将着火带及附近已发热或正燃烧的煤炭挖出运出井外。
(7)利用隔绝灭火方法,把通向火区所有巷道封闭,将火区与空气严密隔绝,断绝供氧来源,使火自行熄灭。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应急物资保障
企业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 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