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水灾事故是矿井煤炭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水灾事故主要是从事煤矿井下探放水、开拓、掘进、采煤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般分为含水层出水、老窑区积水突出、地表水导入等几种类型,主要是因探放水工作失误、地表塌陷区充填不实、小煤窑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和达煤业有限公司工作面水来源主要为生产水及季节性裂隙水,涌水量不大,可能发生水灾的地点有下山各工作面。
危害程度分析:矿井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都可能在井下遇到渗水和涌水现象。一般用水泵把水从井下排至地面,如果井下突然与古井老窑、旧巷、石灰岩溶洞等积水区域连贯,水不断涌入井巷,原排水能力不够时,则会使矿井淹没,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矿井防治水就是为防止并治理地表水和地下水流入矿井、巷道、采区,危害采掘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水灾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3)按积水量、涌出量组织强行排水,在排水侦察过程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突水。
(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工作,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采空区涌出的高浓度瓦斯引爆。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水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以及矿技术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水灾事故时,应参照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水灾事故时,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矿长任命授权常务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水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水灾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二次突水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负责抢险救灾设备及配件的储备,负责提供排水设备及配件。
(2)通风组
①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其它措施。
③负责矿井通风工作,为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员等工作,并及时汇报,人员撤至地面后集中待命。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切断电源,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井下水害防治比较复杂,根据矿井的实际水患情况,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
(1)做好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查明水源,调查老窑,掌握涌水通道。
(2)超前探水。“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是防止矿井水灾的重要原则。规程规定:
①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②井田内有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没防水煤(岩)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定,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它防治水措施。
③放水。探到水源后即可放水。放水前,应估计积水量、水位标高,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等。水量不大时可利用探水孔放水,水量很大时需要另打放水钻孔。
4.2 预警行动
煤层或岩层透水前,一般都有预兆,井下工作人员都应该熟悉发生透水事故前的各种预兆,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煤层发潮发暗。由于水的渗入,使煤层变得潮湿,光泽变暗淡,如果挖去一层仍是这样,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顶板“挂汗”,它是积水通过岩石微小裂隙时,凝聚于岩石表面的水球,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而煤炭自燃预兆中的“挂汗”则常常是平行水珠,为蒸汽凝结于顶板所形成。
(3)煤层变凉。煤层含水时能吸收人体的热量,用手触摸时会有发凉的感觉,并且手放的时间越长感到越凉。空气变冷产生雾。
(4)工作面顶板淋水增大,或出现压力水头。
(5)从煤层或岩层裂隙中挤出“嘶嘶”的水叫声,表示有涌出危险;出现压力水流,这是离水源很近的征兆;若出水混浊说明离水源较近;若出水清净,说明距离水源还稍远。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出的主要有害气体有硫化氢、二氧化碳、甲烷等。
(7)煤壁或巷道“挂红”水的酸度大,味发涩,有臭鸡蛋味,通常属于死水,这是老空积水的预兆。
因此,当发现工作面有涌水预兆或发生大量涌水时,说明已接近水区,应停止作业,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 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透水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水灾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急应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死亡,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接到水灾事故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矿井灾害应急预案规定顺序通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知矿山救护大队,有关人员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
6.3 处置措施
煤矿井下发生水灾事故后,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保证正常通风,控制灾害扩大。
(3)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难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
(4)对被困人员所在地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若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停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5)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应组织人力、物力、强行排水,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若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砂(粘土)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或通往下水平的巷道。
(6)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
7 应急保障
企业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1 应急物资保障
企业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 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