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15 18:44 来源:煤矿安全网

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因此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严禁拆开矿灯,严禁用灯取暖。井下不得烧焊作业,必须烧焊作业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审批,点火作业现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管理制度

(2)井下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达到完好及防爆要求。

(3)局部通风地点要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4)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5)加强放炮管理,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装药时按照规定要求填实炮泥和水炮泥,所有放炮作业全部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等级的炸药和雷管。

(6)严防产生撞击和摩擦火花,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