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车床、钻床、铣床、刨床、插床、锯床。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机床工必须掌握每台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操作方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工艺流程,能够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安全规定
第3条 进入工作场地,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防护用品。
第4条 机床运转中,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机床。
第5条 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随意变速,要按照操作步骤进行调整。
第6条 工件,刀具、夹具必须装卡牢固。
第7条 机床必须先进行空载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切削工作。
第8条 装、卸工件和刀具前,应将工作台退到刀具不易碰到的位置,同时切断电源。装卸刀具禁止敲击。不准在运转中装卡工具。
第9条 刨削加工时,操作人不得将头或手伸入工作台运动的空间范围检查加工情况,应在切削侧面观察
第10条 调整插头工作位置及行程,必须在电机停止运转时进行。
第11条 非专业人员不准操作。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 熟悉工艺图纸和加工工艺
第13条 准备好作业中的工具、卡具、量具、刀具和机床附件等。
第14条 检查车床、转床、铣床、刨床、插床、锯床各部位是否正常,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并对其进行润滑。
五、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5条 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放在正常位置,查看规定注油部位注油情况,开车试运转。
第16条 立式铣床装夹铣刀,在不影响加工的情况下,尽量使铣刀靠近主轴,支架、刀杆装入后必须定位,并拧紧拉杆螺杆。
第17条
第18条 操作人员要注意力集中,。
第19条 机床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范围,不准一个人同时操作两台以上的设备。
六、收尾工作
第20条 工作结束后要关闭设备电源。
第21条 认真清点工具及量具,摆放整齐,清理现场环境卫生。并把垃圾倒至指定地点。
第22条 记录好当日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