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集中控制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通过PLC来实现集中控制的生产系统的操作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集中控制系统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的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本操作系统,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生产流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集控室司机应按规定穿戴好有关劳保用品。
第5条 在岗期间,应注意系统的运行情况,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6条 控制系统各显示屏中的视频图像显示是否清晰,电子屏上的内容显示是否准确。
第7条 电铃等信号提示及脚踏开关应灵敏可靠。
第8条 通信电话、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
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上岗后,应首先按正常开机程序开启集控电脑。
第11条 了解各台设备的停(送)电、正常(检修)情况。
第12条 通过对讲机与各岗人员取得联系,询问现场职工上岗情况。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收到各岗人员的回复信号后,接照岗位操作人员的设备试运行要求,将集控程序打至就地控制,组织空载试车。
第14条 接到主皮带开车信号后,用对讲机向各岗发出准备开车命令,待各岗反馈回正常信号后,手动气笛预告三声,按正常集控程序开车。
第15条 起车过程中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一旦有设备不能正常起车,及时发出起车解除命令,待设备故障处理完毕后,再发出起车恢复命令(如设备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将已开启设备顺序停车后,通知组长及队值班)。
第16条 起车完毕后及时向主皮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第17条 发生设备故障停车时,必须将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如实填写,交接班时交代清楚下一班集控人员,并及时向值班人员反映。
第18条 设备发生热继电器或断路器动作保护性断电事故时,由集控司机通知队值班并联系现场检修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填写记录。
六、收尾工作
第19条 集控司机在接到主皮带生产结束的信号后,通过对讲机通知各岗位生产完毕。收到各岗位反馈信号后,手动发出停车预告信号,按集控停车程序正常停车。
第20条 维修组需停电检修设备时,集控司机应通知配电室人员将相应设备进行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并做好记录。
第21条 交接班时,向接班司机详细交代清本班系统运行情况、出现的故障和存在问题,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