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车间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选煤车间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巡视检查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各岗位巡视检查应遵守明确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路线,要集中精力细听、细看、细嗅,确保巡视质量。
第三条 每次巡视后,应将缺陷立即记录、上报调度室,巡视者应对设备完全负责,因巡视不周和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对于发现严重缺陷或者防止事故的发生者,由车间相关会议研究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条 巡视周期:
正常情况下每班巡视一次;
特殊巡视:天气急变如雷、雨、大风、雪、雹、雾和重大节日时要酌情增加巡视次数,新投入运行的设备、检修后的设备和带缺陷异常运行的设备,要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第五条 正常巡视检查项目:
(1)运行状态,响声、温度、振动、外表等;
(2)注油设备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
(3)对每台设备外观检查要到位。
(4)运行中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5)对监护运行设备及动过电火焊的地方要增加巡检次数;
(6)对现场除尘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完好状态的检查;
第六条 特殊巡视检查内容:
(1)雷雨天气时门窗是否关好,电缆沟是否有积水,基础有无下沉;
(2)夏季“三防”物资是否齐全、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3)对产品仓上、原煤仓下有害气体的检测要及时反馈到调度室并且通风良好,检测时要有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