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矿井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细则
红旗矿井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4〕20号及川安办〔2014〕89号文件精神,红旗矿井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半年时间,集中公司和矿井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煤矿辅助救护队员和矿井全体员工的力量,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宣贯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为重点,在矿井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推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二、红旗矿井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组织机构
红旗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隐患整治的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力组织。
组 长:王利均
副组长:廖云中、张学明、赵维金、刘勇、周大兵,郑彤
成 员:周加洪、刘少龙、艾小刚、余鹏、肖泽君、王万军、田泽平、刁毅、田刚、杜高金 。
下设11个专业组:
第一组:采煤专业组,组长:张学明 成员: 肖泽君 林吉
第二组:掘进专业组,组长:赵维金 成员: 王万军 张华欣
第三组 :机电专业组,组长刘勇 成员:田刚
第四组:运输专业组,组长 刘少龙成员:田泽平
第五组:通风专业组,组长:郑彤成员:夏燕荣、刁毅
第六组: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长:周大兵 成员:余鹏
第七组:安全专业组,组长:杜高金成员:王国强
第八组:应急救援专业组,组长:艾小刚
第九组:职业卫生专业组,组长:李蕾成员:杨连明
第十组:调度专业组,组长:周加洪
第十一组:地面设施专业组,组长:江小英成员:周加洪
三、排查重点
1、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
2、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核定区域外组织生产,是否采用巷道式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或以掘代采等问题;
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
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6、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7、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8、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9、煤矿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10、矿井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从业人员是否满足核定作业头面;
11、排查组认为其它应该排查的内容,如安全投入、“三超”问题、图实不符、顶板管理等。
12、密闭管理
(1)煤矿的采空区、废弃巷道是否密闭;
(2)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密闭管理台账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密闭台账的数量是否与现场相符;
(3)矿井的所有密闭是否上图。密闭的位置是否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工程图上;
(4)是否存在擅自打开密闭的情况;
(5)是否存在设置暗密闭逃避监管进行非法生产的情况;
(6)密闭构筑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井下密闭是否落实监管责任,是否喷字明确监管责任人;
六、工作步骤
从2014年12月开始到2015年4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总体动员部署:2014年12月8日前
1、组织学习安委办〔2014〕20号、川安办〔2014〕89号文件精神,新《安全生产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双七条),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学习。
2、制定实施方案。矿井总工根据安委办〔2014〕20号、川安办〔2014〕89号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开展人员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对参加排查的所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参加排查的人员明确任务、把握要求、掌握方法,为做好工作奠定基础。
(二)隐患排查安排
1、时间:2014年12月10日~12月15日
2、排查人员、区域安排:
(1)人员:张学明、肖泽君、赵双全,排查区域:7017采面、7017运巷、7017风巷、7019风巷、七北配风巷(7019风巷—7013风巷间)、7013风巷。
(2)人员:赵维金、王万军、李强、周大兵、刁毅,排查区域:七北水平巷、7019运巷、70111风巷、70111运巷、七北集中皮运巷、七北配风巷(7019风巷—70111运巷间)、701采区回风巷。
(3)人员:廖云中、王波、吴飞、杜高金,排查区域:7028采面、7028运巷、7028风巷、70210风巷、七南配风巷、七南水平巷。
(4)人员:王利均、刘世强、宋明彩、夏燕荣,排查区域:七南集中皮运机巷、70210运巷、70212风巷、70212运巷、70214边界风巷、70214运巷、70214风巷、70212运巷、702采区回风巷。
(5)人员:郑彤、张勇、艾小刚、王国强,排查区域:主石门平巷、总回风巷、主斜井。
(6)人员:刘勇、田刚、田泽君,排查区域:井下机电硐室、泵房、炸药库、避险硐室。
(7)人员:刘少龙、田泽平、朱少章、周加洪、邱军,排查区域:地面机房、抽采站、地面生产设施、地面工业广场。
3、排查要求:
(1)全覆盖、全面、彻底排查
(2)每个排查小组至少2人,必须在通风区域隐患排查,严禁进入无风、微风区域。
(3)参加排查的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负责经过地点瓦斯、安全检查,现场发现瓦斯异常时,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对照要求,逐条核查,对存在的差距和隐患认真梳理,书面报告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小组。
(三)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4年12月10日~12月15日)。
矿井安全科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矿井总工根据查出隐患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原则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矿井公司部门、矿井“五长”“五科”“五队”评审。
(四)实施整改阶段(2014年12月16日~2015年2月28日)
矿井按“五落实”原则逐项落实整改。整改期间矿井指定专人做好安全监管,并落实专人负责验收。对隐患整改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矿井自查自改结果、整改方案及进展情况,由矿长签字。
(五)总结汇总和评估阶段(2015年3月)。
矿井认真汇总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总结报告。
红旗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