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面的各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确保全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二、使用范围
使用于本队全体员工。
三、安全检查形式
1、队长或副队长、技术副队长、机电副队长等人员下井时对工作面进行安全自查。
2、跟班队长各工作面及工作地点日常巡回检查。
3、班组长日常工作面进行检查。
4、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整改。
四、监督检查内容
1、每班的安全自查中,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认真对照现场、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①检查各项规程、条例、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
③检查安全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
④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
⑤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
⑥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通讯设施、通风设施,重点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等环节。
⑦检查现场作业员的操作行为情况;
2、跟班队长各巷日常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检查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
②工作面现场及配套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与其他单位配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③检查各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情况;
3、班组长日常巡回检查内容包括:
①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
②检查作业现场各项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③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情况;
4、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自查内容包括:
①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
②检查自己操作的设备及使用的工具器具完好情况;
③相互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情况;
5、安全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由24小时值班队长安排下一班进行整改,不准拖、推。
6、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班组安全责任人要立即指定专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汇报整改效果,对整改态度不积极、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班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跟班队长、班组长日常巡回检查出的问题,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并全程跟踪、落实结果,对于当班处理不了的不安隐患,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清楚,由队部协调处理,对所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追踪与汇报。
8、对本班没有及时处理完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下一班跟班队长、班组长交接,并填写在现场交接班记录上,接班班组长要及时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把处理情况填写在现场交接班记录上。
9、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停止工作,上报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进入人员作业。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1、按照安全大检查的要求,由队长或副队长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能当班进行处理整改的当班进行整改处理,不能当班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汇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下班后填写《队干部跟班带班记录卡》,把问题及时进行登记。
2、班组人员接到安排的整改问题后,积极组织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容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汇报与反馈。
3、接到隐患整改反馈后,跟班队长进行对现场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整改效果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复查。
4、各班组在当班未能及时整改彻底的问题必须交接给下一班的人员进行整改,并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
5、对现场隐患整改必须重视,任何人员必须在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正常的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