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计划管理标准
QG/XQ0403-2009
一、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产量、进尺、工程质量、培训、人工费、材料费、电费、修理费、租赁费、矿车运输费、非生产性支出等计划的管理。适用于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上报、实施和考核。
(一)责任划分
1.生产科负责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工程量验收并考核。主要包括采掘、巷修、防治水、通风设施等零星工程计划和分管的成本项目计划。
2.机电科负责编制机电安装计划,组织工程量验收并考核。主要包括安装回撤、检修、机加工修理等零星工程计划和分管的成本项目计划。
3.供应科负责材料类加工和修理、其他材料、办公用品、杂品等计划编制,组织验收并考核。
4.安检科负责编制质量标准化计划,监督计划的的执行并考核。
5.调度室负责编制煤质计划、通讯及监测监控材料计划,组织实施生产计划,负责考核产量、煤质和影响时间的完成。
6.技术中心负责编制节能减排(包括电、水、煤和燃油)、技术创新计划并考核。
7.财务科负责编制原煤成本(包括非生产性支出)计划并考核。
8.人劳科负责编制工资使用和劳保用品计划并考核。
9.培训科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并考核。
10.企管科负责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汇总、编制、上报和考核,参与工程验收。
11.分管矿长负责审核分管专业生产计划和考核资料。
12.总工程师及经营矿长分别负责审核生产计划和经营计划及其考核报告。
13.矿长负责批准生产经营计划和考核报告。
(二)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
1.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月25号前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召开生产计划预备会,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结合生产布局及采场条件,编制下月生产计划草案。
(2)每月25号总工程师组织由矿长、分管矿长、责任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参加生产计划会,审核下月生产计划草案,确定下月生产计划。
(3)责任科室根据生产计划会确定的生产计划,完成分管成本计划的编制,每月27号前并报企管科。
(4)企管科根据生产计划、成本费用计划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总工程师、经营矿长审核,报矿长批准后,于每月29日前下发。
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
年度计划包括3~5年中长期计划。
(1)每年11月份上旬开始编制下年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程序按月度计划编制程序执行,企管科汇总,按要求时间上报集团公司。
(2)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材料回收、重复利用,同比增支因素要进行必要的说明,大型材料的投入计划到工作地点。
(3)计划的考核
1.生产计划调整报告按要求审批后,务必于每月3日前报企管科,否则不予调整计划。
2.每月3日17:00前,各科室按照职责划分对分管工程项目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交企管科。
3.企管科根据各责任科室提供的验收报告,与月度生产计划进行考核编制月度生产计划考核报告,报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核后,报送人劳科执行。
三、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1.责任科室提供的生产经营计划基础资料;
2.矿材料费、电费、矿车费等相关定额;
3.责任科室提供的验收考核资料;
4.生产计划调整报告和计划外审批单。
(一)本标准输出信息
1.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表;
2.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考核表。
四、标准考核
1.各科室计划资料要求每月27日前报送至企管科,考核资料要求每月3日前报送至企管科,企管科每月6日前编制生产计划考核报告报人劳科。每推迟一天报送一种计划资料,分别罚单位负责人和编制人100元和50元。
2.所有计划资料要做内容准确、完整,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罚单位负责人100元/项。
3.企管科每月29日将生产经营计划下发各单位,年度各项计划按要求上报。每推迟一天,分别罚企管科长和责任人100元和50元。
4.对在一个季度连续三个月做到计划资料完整准确、报送及时没有受到处罚的单位,对负责人和责任人奖励600元。只要受到1次处罚,季度均不再奖励。
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完成上报集团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