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化某矿仪器维修工岗位操作标准
河南煤化某矿仪器维修工岗位操作标准
(一)光干涉瓦斯检查仪维修步骤
第一步 对新瓦斯机进行整机校验,合格的瓦斯机才允许在煤矿井下使用。
第二步 对药品进行效能检查,如吸收管内的药品吸收能力降低或失效必须及时更换,否则将影响其准确性。
第三步 对各部分进行气密检查,先检查吸气球是否漏气,其次检查仪器各部分是否漏气,另外还应检查气室是否串气。
第四步 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把电池装入仪器,按下按钮通过目镜观察,旋转保护玻璃调整视度达到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如不清晰可初步调整灯泡的位置来改善。
第五步 瓦斯机在使用一段时间或经维修后都必须校正,把仪器的读数与标准读数相比较,若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否则必须对仪器进行校正。
(二)便携式报警仪维修步骤
第一步 开始使用新仪器,首先应对仪器开机放电,等自动关机后,再插入专用充电器充电14小时,连续充放三次后方可正常使用。
第二步 仪器每7天标校一次,以确保其准确性。
第三步 甲烷催化元件使用寿命为一年,当发现仪器反应缓慢或稳定性不好时,应及时更换同型号探头。
第四步 修理时不能随意更改仪器电路及所有的元件参数,以免影响仪器的性能。
第五步 修理工应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不合格的仪器严禁上架发放。
第六步 若仪器电池损坏,更换时应整体更换,更换好后盖上电池盖,并将电池盖螺钉用胶封好,然后按新仪器要求充放电三次后,方可上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