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标准
QG/XQ0324-200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适用于机电事故分析追查过程管理。
二、标准内容
1.发生二级以上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时,由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及机电事故责任单位共同派人到事故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并及时召开事故追查分析会,对事故进行认真追查。
2.发生一般机电责任事故,由机电科科长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及事故责任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追查会,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二)机电事故汇报及组织追查
1.汇报程序:发生机电重伤及机电二级以上事故时,责任单位向调度室、机电科、安检科及有关矿领导汇报;发生一般机电责任事故时,向安检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2.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汇报,对不及时汇报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联责队长200元;对隐瞒事故不报的单位,罚责任单位1000元,联责队长500元,并将责任划入该单位。
3.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科室的要求按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对不按时参加的罚队长200元,每缺席1人罚100元,并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加重处罚。
4.机电科对于损坏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机电事故、烧毁电机30kw以上的事故均要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做出处理意见。
5.机电科对辅助队影响生产4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采掘队影响8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均要进行事故分析,并做出处理意见。
(三)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原则
1.分析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进行。
2.对事故追查后,负责组织追查的科室要及时将追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在调度会上通报,并有完整的资料存档。
3.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事故追查结果执行。
(四)机电事故原因的追查分析内容
1.机电制度是否健全。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4.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日常检查维护是否到位及严格落实检修检查制度等。
三、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3.各单位的职责范围。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1.机电事故追查分析记录;
2.机电事故处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