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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楼管理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1-11 20: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职工宿舍楼管理标准

QG/XQ0530-2009

一、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职工宿舍楼各项管理工作,适用于职工宿舍楼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标准内容

(一)宿舍楼作为矿旅馆化宿舍,服务公司要做到综合管理,统一分配,合理安排。各单位必须配合服务公司按指定楼层、房间安排本单位在册单身职工住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占、私调房间。违者分别对当事人和支部书记各罚100元。

(二)凡符合申请入住条件的人员应到公寓管理室领取住宿登记表,履行有关手续。向宿舍楼管理员交纳押金200元、2张2寸照片后方可入住。

(三)入住人员不得私自转让房间、留客住宿、外借本房间物品和钥匙等。

(四)墙壁不许胡贴乱画,烟头、饮料瓶等废弃物投入纸篓内,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被褥叠放整齐,生活服务器摆放有序,使用卫生间应闭门,楼梯过道内禁止吸烟,洗衣服时禁止长流水。否则罚款100元。

(五)发现楼内有打架、吵架、赌博、喝酒、大声喧哗、光脊背(在房间内应关闭房门)、不文明用语者,当事人和参与者每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送保卫科或上级部门进一步处理。

(六)要自觉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不得私自拆卸室内电器,乱拉电线或晾衣绳,杜绝长明灯,无人运转空调,电风扇或开门开窗使用空调、电风扇,禁止使用300W以上功率电器、燃气灶、酒精炉等,否则罚款100元,违禁物给予没收。

(七)严禁不健康书籍、影视物品、管制刀具带入房间,否则罚款200元,并给予没收。情节严重的送矿保卫科或上级部门处理。

(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宿舍箱柜上锁,关好门窗,工资卡设置密码,不宜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如发生意外,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服务员并迅速上报矿保卫科。

(九)每季度末主动至所在单位交纳房费,工伤,长假等给予说明原因,否则超过十天者视为自动放弃住宿权,宿舍楼管理员有权将所配物品收回。职工本矿调动时,及时到公寓楼管理室办理调房手续。

(十)退房人员把所使用的公共物品和住宿费交清后,宿舍楼管理员退还所交押金。入住职工要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和矿行为规范。凡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超过三次者,不再安排住宿,并将违规情况通报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十一)住宿职工每人每月交管理费15元,由财务科月底从工资中扣除。管理费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十二)各单位住宿职工负责管理好所住房间内的所有公用物品和各种安装设施,一旦损坏,照价赔偿,如找不到当事人,由单位承担。故意损坏者,要加倍处罚。

(十三)凡在宿舍楼住宿职工,室内只能存放生活器具和统一配备的公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它物品带入楼内,包括:家具、玩具、炊具等,违者每件罚当事人100元,罚服务员10元,并限期将所带物品搬出宿舍楼。

(十四)宿舍内在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之间或同屋人员休息时不允许进行下棋、打扑克等娱乐活动,违者对当事者每人罚款100元,严禁在宿舍楼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违者按《治安保卫管理标准》处罚。

(十五)不准在房间内胡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同室人员每人罚30 元;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画、乱蹬,违者罚款50元,找不到当事人,同室人员每人罚30元。

(十六)住宿职工要保持好室内环境卫生,确保室内干净整洁、空气清新、不准有异味,被子叠放要整齐,违者每人罚款 50 元。对不叠被子的职工每人罚50元。床单、床罩要铺平整,确保床铺美观大方,违者罚款50元。床上不准堆放衣服、袜子、娱乐品、餐具等物品,书籍摆放要摆放整齐,违者每件罚款50元。衣架和盆架上的物品应悬挂摆放整齐,窗台和暖气上禁止摆放物品,违者罚款50元。

(十七)住宿职工不准穿短小内裤在室外走动,穿短裤出入房间时,必须是西式短裤或运动短裤,严禁赤身裸体休息,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对不听劝阻者交保卫科处理。

(十八)不准用暖气阀放水洗涤,违者罚款50元。

(十九)住宿职工均需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存放现金不能超过200元,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十)服务员由服务公司统一管理,宿舍楼管理员负责宿舍楼环境卫生和外来人员登记、传达找人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十一)凡宿舍楼内的公共设施和公用物品(除空调外),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均由服务公司维修处理,并且要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铝合金窗可限期修复)。否则,对服务公司经理罚款100元,分管副经理罚款300元。

(二十二)宿舍所有物品必须建立台账,每月将当月物品使用、更换、发放、丢失、损坏、库存情况汇总上报到分管经理及经理处。正常更换的物品由库管员负责按规定发放,补充、更换的新物品由经理签字后方可更换。

(二十三)当物品发现丢失、损坏时,有使用或保管负责人照价赔偿。

(二十四)对宿舍楼的环境卫生检查按《地面环境卫生考核管理标准》中《XX矿职工宿舍卫生考核标准》执行。

四、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本标准输入信息

住宿申请表。

(二)本标准本标准输出信息

待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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