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通风机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24、129条之规定,为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风期间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特编制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统一指挥,成立炭窑坪煤业主要通风机停风应急救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云
副组长:井绪文、任宏斌、李晓东、吴吉有、赵俊生
成 员:李永刚、邓兆金、张 达、孟祥应、白玄杭、廉树贵
李 峰、胡扣拴、张建军、冯智茂、吴二平、康智斌
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由总工程师井绪文负责主要通风机突然停风期间的指挥、协调工作。调度室主任负责矿井突然停风的调度指挥和记录工作。
下设三个专业组:
1、机电组
组 长:任宏斌
副组长:张达、孟祥应
成 员:机运工区及机电管理科所有人员
职责:
(1)负责指挥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
(2)负责指挥井上下停送电工作。
2、通风安全组
组长:井绪文
副组长:李晓东、李永刚、胡扣拴、冯智茂、王福平
成员:通防部门所有人员
职责:
(1)负责指挥撤出人员。
(2)负责掌握瓦斯情况、恢复通风和组织排放瓦斯等工作。
(3)视具体情况负责指挥各地点的岗哨设置工作及撤人范围。
3、安全督察组
组长:赵俊生
成员:李峰
职责:安检科所有人员
(1)负责主要通风机突然停风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
(2)负责主要通风机突然停风期间人员撤出的人数清点登记工作。
二、主要通风机突然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时,矿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矿长,在值班矿长的指令下,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调度室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机电部门、通风部门等人员一律在工作岗位待命,听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1、全矿井突然停电
(1)全矿井突然两回路停电,要由调度室和机电部门牵头,立即查明原因和预计停风时间。停风时间超过10min,立即通知机运部门人员,立即打开回风立井口安全出口风门、防爆盖,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2)全矿井突然停电后,矿调度通知所有掘进等井下人员及其他辅助工区井下人员,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到进风巷道中待命,撤离时要将工作面及机电硐室的电源开关打至零位并闭锁;掘进作业人员发现停风后,在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员的带领下,有序撤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或其它进风巷道内。
停风10min后,由矿值班矿长或矿总工程师根据停风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立即将井下工作人员全部撤出井下。具体撤人路线为:
10#煤运输大巷:工作地点—10#煤运输大巷—10号煤第三联巷(或第一联络巷)—10号煤轨道大巷—10号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10#煤煤仓上口绕道—主井(快速)—5号煤第一联巷—5号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10#煤轨道大巷:工作地点—10#煤轨道大巷—10#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10#煤回风大巷:工作地点—10#煤回风大巷—10#煤轨道回风联巷(就近)—10#煤轨道大巷—10#煤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10#煤一采区轨道大巷:工作地点—10#煤一采区轨道大巷—10#煤一采区车场—10号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5#煤轨道大巷:工作地点—5#煤轨道大巷—5#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5#煤回风大巷:工作地点—5#煤回风大巷—5#煤轨道回风联巷(就近)—5#煤轨道大巷—5#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5#煤运输大巷:工作地点—5#煤运输大巷—5号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50201运输顺槽:工作地点—50201运输顺槽—5#煤轨道大巷—5#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50201回风顺槽:工作地点—50201回风顺槽—5#煤轨道大巷—5#煤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3)全井突然停电后,矿调度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到调度室待命,矿山救护队、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物资供应科及有关队组做好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
(4)通知安检科井口检身房、副斜井上信号工,禁止一切人员从主斜井、副斜井入井,同时清点登记出井人员数量和名单。
(5)由安全科负责,在井口清点人数,做好记录,由专职瓦检员,在主井口、副井口进行瓦斯检查,要求井口20m,若瓦斯超限时的处理,停电要求。
(6)35KV 变电所恢复向主要通风机供电后,机运、通风部门首先关好防爆盖和安全出口风门;然后启动主要通风机运转,并汇报矿调度室。
(7)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后,矿调度要及时通知通风工区,由总工程师指挥,通风矿长或通风副总带队进行井下瓦斯的排放。首先组织瓦斯检查员检查10#煤中央变电所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矿调度通知地面35KV 变电所恢复对采区变电所的供电,然后由瓦斯员检查10#煤各局部通风机前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首先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送电,并依次进行瓦斯排放。瓦斯全部排放完毕后进行检查各配电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10#煤中央变电所可以向各配电点供电;然后再检查5#煤采区变电所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矿调度通知10#煤中央变电所恢复对5#采区变电所的供电,然后由瓦斯员检查5#煤各局部通风机前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首先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送电,并依次进行瓦斯排放。瓦斯全部排放完毕后进行检查各配电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5#煤采区变电所可以向各配电点供电。
(8)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顺序:
10#煤:一采区轨道巷、回风大巷、轨道大巷
5#煤:50201运输顺槽、50201回风顺槽、回风大巷、轨道大巷、运输大巷
(9)恢复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通风前,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检查风机前瓦斯浓度,只有风机前瓦斯浓度不大于0.5%时方可允许对风机送电,启动风机排放瓦斯时,要断续点动风机进行排放,不得“一风吹”。
(10)瓦斯排放期间,除瓦斯排放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下井。
(11)瓦斯排放及停送电所有工作必须及时向调度室请示汇报。
2、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的应急救援预案
(1)若发现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按操作秩序启动备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min。
(2)备用通风机启动后,由机运工区牵头,要尽快查明主要通风机停转的原因,并及时排除故障,将实际情况汇报矿调度。
(3)若备用通风机启动不了,时间超过10 min以上,及时向调度汇报,由矿调度指挥,采取以下措施:
①如果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由地面35KV变电所切断所有向井下的供电电源,并通知井下工作人员撤离到进风巷道或升井。
具体的撤人路线按照全矿井停电撤人路线执行。
②机运、通风部门要将所停主扇的井口安全出口风门和防爆盖同时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③调度值班员要及时将主扇停风情况汇报当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矿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调度主任以及机运工区、通风工区和相关负责人。
④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地面瓦斯抽放泵必须保持正常抽放,抽放泵司机每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抽放压差、负压等。
⑤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地面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随时监测井下瓦斯情况,并把相关数据上报总工程师。
⑥其余部分按照全矿井突然停电预案执行。
(4)当主要通风机已正常供电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请示矿总工程师同意,由机运工区关闭防爆盖、安全出口风门等,方可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开启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供风。
(5)主要通风机运转15分钟后,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及机运工区,待主要通风机出口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瓦斯检查员方可由、主斜井进入井下检查瓦斯,并按照全矿井突然停电进行井下瓦斯排放。
3、局部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的应急救援预案
正常情况下,当局部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时,辅助通风机会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启动,当局部通风机专用电源两回路同时因故停电或由于风机专用开关故障、风机故障等原因出现时会出现辅助通风机不能自动启动的现象。因此当局部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时许采取以下措施:
(1)由掘进巷道的专职瓦斯员协同跟班安全员首先撤出停风巷道的所有工作人员至安设局部通风机处,并在巷道口部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入内,同时将具体情况上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工区、机运工区。
(2)由机运工区立即派出跟班机电工排查故障,并立即根据情况排除故障。
(3)当风机故障排除完毕后,立即上报调度室及通风、机运部门。
(4)由通风工区值班领导根据停风时间,结合监控显示数据预计该巷道内最高瓦斯浓度,然后根据“三级排放”的原则组织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排放。
(5)在检查局部通风机故障时首先由瓦斯员检查各电气设备附近20米范围瓦斯,瓦斯浓度小于0.5%向调度室汇报后,调度室方可通知进行检查工作。
(6)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当该区域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排放;瓦斯浓度在1%~3%、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由通风工区值班领导指挥瓦斯检查员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在3%以上或二氧化碳达到(或超过)1.5%时,通风工区制定“瓦斯排放措施”,由救护队进行排放。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必须汇报调度和通风调度。
(7)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安全检查员和电工检查开关完好无失爆,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电工人工复电,恢复生产,并由安全检查员汇报生产恢复情况。
通风工区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