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作业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必须由起重工或有经验的老师傅,方可从事起吊作业。
2、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专人观山,精神集中,必要时要设专人警戒,严禁说笑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起重机械、工具等要按规定定期检查和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
5、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
6、进行起吊作业时,不能站立在重物下方,不得将身体的任一部位伸入重物下面,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7、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
二、作业前准备
1、根据物体的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吊用具。
2、认真检查所需的起吊用具、设备、绳索、安全带等的质量、强度,并核算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了解作业环境及相关外围环境的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
4、由作业负责人与相关设备的司机等有关人员确定工作内容、时间、范围和联系信号,办理好开工手续。
5、由作业负责人向全体参加作业人员贯彻作业内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三、操作
1、擦净被吊运物体捆绑处的油污,棱角处要用软物衬垫,用经过核对的绳索或吊具将吊运物体与起重机具连接好。
2、将起吊绳逐渐张紧,将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应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后进行处理。
3、被吊物体的活动部件必须可靠固定,或卸下分别吊运。
4、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再正式起吊,试吊高度不大于200mm。
5、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衬物,放置平衡,不得将物体压住管线或堵塞通道,然后拆除绳索吊具。
6、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互叫互应,齐起齐落,防止伤人或损伤设备。
7、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起吊梁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手用力均匀,不得过猛过快,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拴在大链上或其它固定的方,防止滑链跑链。
8、使用千斤顶起重时,应将底座垫平找正,底座及顶部必须用木板或枕木垫好,升起重物时,应在重物下随起随垫,重物升起的高度不准超过千斤顶的额定高度,无高度标准的千斤顶,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长度不得超过全长的2/3,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千斤顶起重同一重物时,必须使负荷均衡,保持同起同落。
9、一般不应使用两台设备共同起吊同一重物,在特殊情况需用两台设备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不得超过较小一台设备额定负荷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收尾工作
1、拆除并清点起吊的所有工具、器具和设备等。
2、认真清扫工作现场杂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五、事故预想及处理
1、起吊物落下伤人事故
物体落下伤人后,因对人员进行初步处理,然后送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