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光富煤矿)
1、入井前首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包括外壳气密,光谱条等。
2、入井后在井底附近新鲜风流中换空气,用目镜将光谱调到清晰,明亮后,光谱调回零,再粗调光谱基线对零,小心上盖后再核实光谱是否移动。
3、使用仪器时,避免震动碰撞,到达工作地点后,测定前要核对光谱是否移动。
4、使用光学式瓦斯检查仪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测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瓦斯浓度。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瓦斯浓度;再将辅助气管拨掉,用检查瓦斯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4)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采掘工作面风流、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高冒区域、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电气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
4、瓦斯检查的次数和顺序是:
5、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1)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等处为一次循环检查。
2)掘进工作面由局部通风机进风侧开始到掘进工作面,为一次循环检查。
3)每次瓦斯检查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牌板,并随时向矿调度室(或矿值班室)汇报。
6、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瓦斯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瓦斯排放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7、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完好的栅栏处。
8、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应随检查点位置变化而变化。
9、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记录、对监测装置和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或矿值班室)。
10、瓦斯检查员发现“一通三防”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或矿值班室)汇报。
11、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指定地点交接班制度。
12、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
13、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出井后矿值班室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出井后应交矿保管。
14、排放局部积聚瓦斯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回风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