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2.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副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安全、生产、通风(瓦斯)、机电、材料(供应)、调度、人力资源、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
3)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明确解决时间。
4)对发生的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5)讨论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和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及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处理、汇报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人员的奖励。
6)听取安全技措资金计划和实际使用的情况汇报,及时落实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足额到位。
7)分析员工安全思想动态和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提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4.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5.安全部门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