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项目部通风管理制度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通风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一通三防”工作。
2.井下所有工作面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3.通风机(局扇)、风筒的选型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明确。其型号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涌出量的稀释、放炮、工作面最大人流量、独头通风距离等参数计算,以最大值为选型依据。
4.通风机(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侧,距掘进巷道口10米以上的位置,供电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局扇要稳妥吊挂或垫高不小于0.3米,其开关要上架,5.5KW以上局扇要安装消音器。
5.风筒吊挂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平、稳、直,接口严密不漏风。风筒口离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大于5米,上山(天眼)不大于2米,岩巷不大于10米。加强风筒维护,及时缝补破损处或更换破损风筒。
6.掘进通风必须实行一趟风筒“双风机,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的通风方式,保证工作面不停风。
7.一台风机(局扇)只准给一个掘进头送风,严禁一机两头和使用3台以上(含三台)局扇向一个掘进头送风。但两台局扇(两趟风筒)同时供风时,必须同时与掘进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局扇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且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
8.局扇使用期间,无论是工作、交接班或是临时停工,都不准人为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栏杆,揭示警标,在未恢复通风前,要按规定设点进行瓦斯检查,当瓦斯浓度达到3﹪或二氧化碳等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恢复局部通风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
9.局扇安装位置的巷道新鲜风流量必须大于局扇的总吸入风量,杜绝工作面产生循环风。
10.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通风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要记入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在当班发出分析单,并组织在24小时内进行分析处理。有计划停电停风时,要下达停风通知单,并同时制订停电停风、恢复送电与通风的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11.使用风筒风机与压风送风时,其送风范围内不得安装机电设备,送、停风制度与局扇相同。
12.要按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加强对局扇、开关及供电系统的检测、维护,不能失爆。
13.每十天内必须测风一次,有异常情况时,必须随时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