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项目部防火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7 09:12
来源:煤矿安全网
1.生产技术部门要在施工措施编制时把好防火技术关,必须按设计施工,负责实施制定防火措施,按审批的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的施工方法进行合理施工。
2.在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煤层中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煤层最短发火期在施工措施中明确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的位置,确定煤层自燃发火的标志。
2)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防止自然发火的安全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3)在合理完善通风系统的前提下,要尽量不留余煤,并做到保持煤体或围岩完整,支护良好;其设置密闭处以内的设备、器材,必须在一周内撤离完毕。
4)工作面施工前,必须建立完善的防灭火注浆系统和消防系统(注浆、防尘洒水系统完善时,可不重设)。
5)通风管理要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保证工作面及巷道内不积聚热量。
6)对特殊地点,如突出、冒落孔洞等空隙必须采取预防性灌浆或用更不燃性材料充填、喷洒阻化剂、均压永久密闭等措施,并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燃发火。
7)加强防火检测,开展预测预报,及时按规定处理存在的隐患。
8)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消灭电气火灾。
9)井上下各机房、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相关人员必须进行防灭火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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