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攀枝花煤矿)
1、每台提升绞车每班应配备有正、副司机。运转中操作司
机不准离开司机台,不得丢开操作手柄,在人员升降时,
应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旁监护。
2、开车前应检查提升绞车各部分的螺栓紧固情况及保护装
置、制动装置、信号系统的完好情况,不符合完好要求
不许开车。
3、提升绞车司机应熟记打点信号:一点停、二点拉、三点
放、四点慢拉、五点慢放、七点事故。
4、接到开车信号后不论是否清楚均必须打点询问,询问信
号为一长两短。除绞车司机使用该信号外,其他任何人
员(包括人车司机、把钩工)均不得使用询问信号 。
5、发出询问 后必须待接到回复信号 确认无误后才能 开车
在未收到和弄清回复信号之前不准开车 ,未弄清的信号
一侓按停车处理。
6、滚筒的开动和停止必须迅速、平衡,但不允许作急剧的
开车和停车。人车运行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4m/s ,加
减速度不得超过0.5m/s。
7、运转中司机要注意深度指示器的指标位置,以及各种仪
表和灯响信号,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
8、运转中要注意钢丝绳摆动情况,若发现有松绳、卡绳现
象或钢丝绳在滚筒上缠乱时,一定要停车处理,绝对禁
止边运转边处理。
9、到达减速点后,要及时减速,以防速度过快发生过事故。
10、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运转,下放的速度可用
刹车控制,严禁放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