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技术规程(攀枝花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7 15:50
来源:煤矿安全网
1. 变电所内变压器及盘上仪表、继电器要定期试验,测取各项技术数据。
2. 变配电工及检修人员,要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3. 变电所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图纸齐全,设备进行编号。
4. 停送电操作时,先填写停送电工作票或有关上级的命令。当执行电话命令时,值班人员应复诵一次电话命令的内容,经发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并进行电话记录,操作完毕后,必须填写工作票。
5. 检修工作经业务主管负责人同意,检修工必须持有电工合格证,并指定专人负责。
6.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以确保矿井供电可靠性。
7.主通风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的两回供电线路,应分别由地面变电所两组变压器的母线段引出,线路上不宜分接任何负荷,但在供电线路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下,其中一回路可分接同种设备的负荷,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8.井下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由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9. 经由地面架空线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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