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红沙岗一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20 21:3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切实落实矿及区各项制度,确保全区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制定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励办法:
发现明火,及时处理,未造成后果的奖励100-200元。发现发火隐患的,一人次奖励20-50元。避免瓦斯等其它较大事故的奖励50-100元。
在各类事故处理、灾害抢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50-200元。制止或检举较严重的“三违”行为的,奖励20-50元。本年度内未出现各类事故及“三违”现象的班(组),每人奖励10-50元。在安全工作方面,使用推广新技术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的,奖励50-300元。
二.惩罚办法
出现伤亡事故,按矿有关规定执行。半年内“三违”超过5人次,或个人累计达到3次,扣班(组)长10-30元。不按规程、措施要求工作,出现一次扣班(组)长20-50元。无故不参加安全会,不参加规程学习、考试者,每人次扣10-20元。违反区其它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10-100元罚款。
三.其它:
有特殊情况需进行奖励和处罚的,由区班子参照区及公司有关规定议定。奖励和处罚的资金由区月份生产奖中列支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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