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充电管理工安全责任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知矿灯结构,性能和原则,了解充电架的基本工作原理,掌握本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能够独立操作。
二、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矿灯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4、保持矿灯房内充电间和修理间的排风装置,工作正常。通风良好,室内禁止烟火,安全灭火设备完好。
5、矿灯应完好,如果有高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放。发出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小时。
6、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充电架上的电压表、电流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电流表校验一次。
8、每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三、操作标准:
9、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0-20℃之间
10、升井的矿灯首先要检查矿灯是否有失爆现象,处理好后按矿灯编号上架充电。
11、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每半年检查检修一次。
四、操作顺序:
12、在一般正常情况下,矿灯要经过以下充电程序。
1、初充电:初充电是新蓄电池(包括大合修后的),在开始使用前采用产充电方式,应达到148h/小时,完成充电,切断电回路。
2、日常充电:日常充电是正常使用中的蓄电池采用的充电方式,矿灯对号上架,关闭灯头开关,接通充电回路,结束充电。
五、正常操作:
1、将充电架电砡调节器置于最低或所需要电压的位置,再将已放电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每小时调整一次电压,调整调压器手柄将电压保持在(5±0.1)v/伏范围内。在正常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随时注意调节。
3、正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 h/小时,充电末期充电流应低于0.1A。
4、矿灯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24 h/小时,
六、日常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应由专人负责。
2、充电时应关闭灯头开关,使灯熄灭。
3、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 h/小时。
4、红、灭灯的电矿灯应及时更换、检修。
5、做好交接班工作,以便填写矿灯收、发登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