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启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启事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亲力亲为,相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决定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微电影类、动画片类、漫画片类原创作品。
一、活动主题
“依法治安,和谐发展”
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将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以“依法治安,和谐发展”为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通过面向社会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为内容的微电影类、动画片类、漫画片类原创作品的征集、评审、展播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公众参与到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中来,培养提高全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在全社会的贯彻落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社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营造依法治安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作品内容
主要针对以下高危行业制作安全生产事故防治知识和警示教育相关作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运输安全、经营安全、使用安全;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运输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安全;
职业病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等;
矿山:煤矿生产安全,金属矿、非金属矿生产安全;
其他: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校园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公共交通安全等。
创作不限于上列安全题材,凡涉及安全生产的题材均在作品的创作范围之内。
三、投稿方式
(一)投递资料:
1.作品数据光盘;
2.作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作品创意及其导演阐述;
4.作品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45288540@qq.com。
(二)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B507室;
邮编:100713;
邮件注明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字样。对于被总局政府网站采用并发布的作品发放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作品开始征集,截稿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以送达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视频规格要求:视频尺寸控制在640x480(4:3)或640x360(16:9),视频比特率控制在800—1000。
(一)微电影类,时长应为1至6分钟。要求画面清晰,中文字幕,对白声音使用普通话,影片格式须为WMV或MP4格式。
(二)动画片类,时长应为30秒至5分钟,作品须采用WMV、MP4或FLV格式。
(三)漫画片类,最终格式为jpeg,且画面尺寸不低于标准A4尺寸,分辨率72—150dpi,最多不超四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要求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
五、征稿细则
(一)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开放,不受职业、年龄、地域限制。特别欢迎微电影、动漫制作爱好者、安全生产多媒体作品制作专业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二)投递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投稿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报名资格及追回版权费用的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曾在其他各类安全生产多媒体作品大赛活动入选的作品均谢绝参加。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备份。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五)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
(六)投稿作品因投稿者个人失误未能及时投稿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征集活动规则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六、活动咨询信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B507室;
联系电话:010-64463685;
QQ:1945288540;
联系人:李振营。
附件:报名登记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