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庄煤矿副斜井井底车场施工作业规程
⑤锚杆的测定,必须由验收员记录于原始记录本中,存好备查;凡是锚固力达不到50kN/根、扭紧力矩小于150N·m的锚杆应当补打重新安装。
9.安装的锚杆托盘要与围岩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渣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mm。
10.锚固剂固化前,不要使杆体移位或晃动,尤其是在安装顶眼时更应该注意,锚杆安注5-10分钟后将锚杆螺母拧紧。
第三节爆破1、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按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要求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火药库。
4、必须使用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方,严禁坐在爆破材料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药卷数量,以每次装药需要的药量为准。
②装配起爆药卷时,不得使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扭成短路。
8、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
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必须遵守如下要求方可以装药爆破:
①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0、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现象;
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⑤爆破前必须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进行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亲自布置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1、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必须保证其有良好的绝缘,严禁爆破母线有破皮和接头。
②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③、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悬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④、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作回路。
⑤、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2.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安全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管线连接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3.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准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4.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但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并撤离到安全地点,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后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未爆破的装药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15.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尽后,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要首先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16.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将起爆器锁入起爆器铁箱内,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至少15分钟,才可以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7.处理拒爆、残爆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向现场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并且下班必须安排炮工。
18.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严禁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处理拒爆完毕以前,严禁在警戒范围内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9.爆破后,担任警戒的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或通知时,严禁私自撤岗解除警戒。
20.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背药工运送。
②爆炸材料必须装载耐压或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途中逗留。
21.每次响炮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通往爆破地点的每个通道站岗截人,站岗截人距离直线为200m以外并有掩体,上山施工站岗截人距离250m以外,并有掩体,下山施工站岗截人距离200m以外,并有掩体。遇有直角弯时,截人距离150m以外,并有掩体。
22.截人时每个截人点去2个人,其中1人留守,1人回去汇报班组长,只有所有截人点都截好人后,方准许响炮。响炮后班组长与炮工、安全员验炮无问题后,通知每个截人点解除警戒,没有得到通知任何人不得私自解除警戒。
第四节防治水1.保持迎头水沟疏水线路畅通。
2.施工过程中加强工作面的水情观测,特别是加强对断层位置、地质孔处的水情观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水叫、雾气、温度变冷、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清点人数并迅速组织撤人,沿途发出紧急警报,就近打电话报告调度室。
4、临时水沟距槽口不超过30m,永久水沟距槽口不超过50m,水沟内无淤泥和杂物,排水顺畅。
5、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
6、工作面探放水采用TXU-75钻机打孔,每次钻深30m掘进20m,具体探孔数量及布置方式,根据煤、层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第五节机电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人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③每一台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水沟内,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可靠。
8.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捡漏继电器,使用中的捡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
9.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0.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
11.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①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②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③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⑤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柱连接不牢;⑥开关与机械闭锁失效;⑦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⑧开关底托断裂或固定不牢;⑨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⑩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2.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荷载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栓应使用防松螺母(被帽)或其他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3.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14.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5.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16.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
17.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18.各低压操作信号装置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19.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0.电气设备与铁道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21.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第六节运输一、绞车运输
1.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上岗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小绞车联系信号必须灵敏可靠、音响清晰,开车前司机精力要集中,接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下放车辆时,车场不打回铃确认信号,司机不得开车。小绞车处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滚筒前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小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3.小绞车一次只准挂一个车,严禁小绞车司机兼做摘挂钩工作。并且小绞车的最突出部位距铁轨外沿不小于0.5m。
4.信号把钩工挂车前,要先检查绳头及连接装置、保险绳装置是否可靠,无问题后方可进入信号室打信号行车。
5.小绞车司机应随时检查闸把、闸皮、钢丝绳、保险绳、是否齐全、合格有效,发现问题后应认真检查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小绞车及其连接件必须齐全有效完好。小绞车护身板与绞车底座固定的3条螺栓必须上齐上紧、牢固可靠。
7.使用绞车运输范围内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8.斜巷运输“一坡三档”必须齐全有效,行车使用保险绳,每次只准绞一个车,且红灯要挂在车前进方向。
9.拉运过程中若发现绞车吃力,要立即停车。闸牢闸把,从上口开始检查,严禁强拉。
二、耙岩机装岩
1.声光信号要齐全可靠,铃响灯亮。耙斗机处和绞车处各安装一个,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提、三松、四慢提、五慢松”,信号按钮随耙斗机一起移动。
2.开耙岩机时,司机要精力集中,注意耙斗运行过程中的情况,使其平行于机身来回运行。
3.耙岩机在工作时,耙斗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司机启动耙岩机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导向轮子、卡轨器等安全设施的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耙岩机完好。操作按钮距耙岩机操作位置不得超过0.5m并吊挂好,开关距耙岩机不超过10m,并有保护。耙岩机工作时必须有照明。
3.耙岩机停止使用时,应将两个操纵手柄放在松闸位置,然后卸下手柄,并置于工作台上,以防爆破时损坏,断电后开关打零位且闭锁。耙岩机操作一侧的安全间隙不少于0.7m,另一侧安全间隙不少于0.4m,高度应不低于1.8m。
4.当耙斗出绳方向与耙岩机的中心线方向夹角超过15度时,司机应站在出绳对侧操作。
5.司机操作时应避免两个操作手柄同时拉紧。
6.严禁用手或工具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和牵引绳。
7.耙装过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或负载太大时,不应使耙斗强行牵引,应将耙斗稍稍后退减载后再前进。
8.工作过程中,如有人必须从耙岩机人行道侧通过时,必须通知司机停机断电,开关打零位后才准进入,待进入的人撤出后才准开机。
9.耙岩机作业开始前,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使用耙岩机。
10.耙岩机必须安装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能够满足装岩高度的位置处;耙斗以上高度不小于200mm。
11.耙岩机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要在无曲绳的情况下启动耙岩机。耙岩机在工作时,机身两侧设护绳栏杆,必须完好,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
第七节用风动锚杆钻机有关规定:(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进行安全作业。
(2)禁止钻机平置于地面。
(3)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4)开眼位时,应扶稳钻机,进行开眼作业。
(5)钻孔时,不要一直加大气腿推力,以免降低钻孔速度,造成卡钎、断钎、崩裂刀刃等事故。
(6)机子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7)机子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应合理把持摇臂取得平衡。特别是突然加载和卸载时,操作者更应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摇臂手把。
第八节其它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两帮浮矸(煤)不超过轨道上平面,轨道中浮矸(煤)比轨道上平面低50mm。材料、工具码放要整齐,并要留有0.7m安全间隙。
第八章避灾路线施工地点发生灾害后,现场的班队长和安全检查人员要立即分别向区值班室汇报,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尽可能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财产损失。
若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1.避水灾路线:
工作面→井底车场→副斜井井底→升至地面。
2.避瓦斯、火灾路线:
工作面→井底车场→副斜井井底→升至地面
后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