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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工操作规程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24 09:1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监测工操作规程

1、监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2、井下安装监测设施前必须在地面与监测主机连机48小时实验运行,各种性能符合要求,且经过机电部门防爆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3、井下安装监测设施后必须由通风科监测负责人到监测中心填写安装记录,监测值班员严格按照安装记录设置相关参数。

4、井下监测分站必须挂牌管理,显示地点、名称、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负责人等内容。

5、监测线的敷设要平、直、松紧适度,且与其它电缆不得相交间距符合标准规定。

6、每10天必须对瓦斯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一次,瓦斯传感器必须每10天用新鲜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校对,完好率必须达到100%,且反应灵敏、运行可靠,标校、测试记录的填写要真实清晰,不得随意更改。

7、瓦斯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监测行业标准及作业规程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8、瓦斯电闭锁必须实现配电点集中控制,严禁把被控开关改为自动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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