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小纪汗煤矿)
1、电焊气焊(割)均为特殊工种,身体健康的人员,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有消防器材, 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10m内,不应储存油脂类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有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接触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封状态,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v。禁止在已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地线、工作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电焊机接地线应符合规定。
8、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道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的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不准将工作用线缠在身上,也不准手提地线爬梯登高,地面应有人监护。
10、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