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小纪汗煤矿)
㈠适用范围
2、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空气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各种记录。
3)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协助测定有关参数及做好有关记录。
4)每班校对所辖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日常检查。
㈡上岗条件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了解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的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㈢安全规定
1、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总工程师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3、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
2)工作面风流。
3)上隅角。
4)工作面回风流。
5)进、回风巷高冒区及有可能渗出瓦斯的裂隙处。
6)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4、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内流。
4)局部高冒区。
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5、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m范围内的巷道内流中进行。
6、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
7、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要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8、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9、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㈣操作准备
1、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定器、检查手杖、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2、对要携带的瓦斯检定器(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3、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mm。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4、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一手捏扁吸气球,另一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mim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再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5、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6、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1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7、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8、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㈤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 取样→ 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
㈥正常操作
1、将调整零位瓦斯检定器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
2、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顶板以下0.20m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币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3、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4、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5、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6、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0.20m处检查。
7、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8、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9、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
10、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上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爆破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
11、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入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板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12、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4、每次检查完后,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所测数据及有关情况。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㈦特殊操作
1、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爆破。
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爆破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检查瓦斯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携带氧气检测仪,并且相距4—6m,从外向里随时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一百条规定时,必须停止前进,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排放有害气体,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在24h内进密闭。
5、在临时停风地点检查瓦斯时,不准先开局部通风机再进入迎头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四十一条的要求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对于可能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7、在瓦斯积聚区测量瓦斯浓度时,用瓦斯检测仪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中读数。
8、矿井因为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受到破坏),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9、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需按照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㈧收尾工作
1、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2、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