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设备起重运输及吊装作业安全可靠的进行,确保无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作业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起重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给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才能独立参加作业;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进行起重作业;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熟悉所用起重机械及工具的基本性能,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使用的设备或工具是否良好,不完好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3、严禁使用已报废的起重机具、其中器具及各种绳索。
4、根据物体的重量、体积、大小、形状及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吊运方法。吊运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稳,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站在物体上起吊。搬运大型物体必须有明确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5、在起重各种物件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吊运。
6、使用桅wei杆或三角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杆脚固定牢靠。三角架的杆距应基本相等,脚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小于60°,不得斜吊。
7、使用千斤顶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8、使用滚杠搬运物件时,滚杠两端不宜超出工件地面过长,摆放滚杠人员不准戴手套,大拇指应放在滚杠孔外,其他四指放入滚杠孔内,禁止满地抓,并应设监护人员;操作人员不准在重力倾斜一方操作;钢丝绳穿过通道,应挂明显标志;危险区域内禁止人员通过及停留。
9、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使重物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将吊运的重物从人员头上越过,所以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10、吊运前应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道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如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出现异样,发出怪声,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决不能有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件时应事先放好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站在重物倾斜的一方。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或链条的分股面夹角不得超过120°。
14、如吊运物件有油污,应将捆绑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损坏或割断吊绳。
15、吊运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件上的活动件固定或卸下,防止物件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
16、吊运成批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避免互相碰撞。
17、卸下吊运物件时,要垫好木枕;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重物压在电气线路和管路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体堆放应整齐平稳。
18、吊运大型设备或物件时,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方可松绑卸物。
19、利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同时起吊一重物时,应在部门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械允许总起重量的75%,重量的分布不得超过任何一台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以免碰撞;操作时指挥要统一,动作要协调。
20、如有其他人员协同挂钩工作时,应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和吊运,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让他人代替挂钩重物。
21、吊运开始前,必须招呼周围人员离开,挂钩工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起吊信号;物件起吊后,操作人员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周围情况,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熟悉各种指挥信号,使用起重机械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并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1、歪拉斜位不吊。2、带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时不吊。3、超额定负荷不吊。 4、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8、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10、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23、在离地面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执行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工作结束后,应清理作业场地,将所有器具擦拭干净,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注意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