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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矿职工安全手册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8-07 22:1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编委会:

主 编:许家满

副 主 编:侯明亮 王 飞

编写成员:王广建 刘晓阳 周长斌 胡 炜

纵瑞动 姜 涛 胡云强 罗会燕

张传伟 梁东民 彭 辉

目 录

第一章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4

一、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4

二、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4

第二章 入井须知 …………………………………………………………..4

一、入井前的准备 ……………………………………………………..4

二、上、下井乘车时及井下乘人车时安全注意事项………………….5

第三章 矿工自救与互救基本知识 …………………………………………5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5

二、利用自救器和避难硐室自救 ……………………………………..6

三、现场急救方法 ………………………………………………………7

第四章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及其举报 …………………………10

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10

二、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通信地址 …………………………..10

第五章 矿井基本情况……………………………………………………….12

一、矿井基本情况 …………………………………………………….12

二、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的通迅方式 ………………….12

三、矿井避灾路线 …………………………………………………….13

第六章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及应急保护措施、方法 …………14

第一节 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4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21

第三节 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23

第四节 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25

第五节 顶板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30

第六节 煤尘危害及处理措施 ……………………………………………33

第七节 电气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35

第八节 运输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37

第一章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煤矿职工在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一、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2、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及合法拒绝权

3、遇险停、撤权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5、工伤保险和索赔权

二、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4、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二章 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是高危行业,在入井前,要精神饱满、精力充沛。

2、入井前绝对不能喝酒。

3、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

4、入井时,要带好矿灯和自救器,围上毛巾。工作服要穿戴整齐,扎好袖口。绝对不能穿化纤衣服。

5、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

6、入井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

7、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二、上、下井乘车时及井下乘人车时安全注意事项

1、上下井乘人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2、要按照定员乘人车,并关好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厢之间搭乘。

3、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人车。

4、开车信号已发出和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5、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车。

6、乘人车行驶途中,不能在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车辆外面。

第三章 矿工自救与互救基本知识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灾区人员正确开展救灾和避灾,能有效地保证灾区人员的自身安全和控制灾情的扩大。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迅速用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4、妥善避灾

如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二、利用自救器和避难硐室自救

1、自救器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也不许当坐垫用,携带过程中严禁开启扳把,防止漏气失效。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时,应及时使用自救器自救。

佩用自救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必须佩用到安全地带,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取下。

2、避难硐室

(1)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

(2)待救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气体。

(3)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

(4)间断敲打铁器或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5)全体避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

(6)被水堵在山上时,不要向下跑出探望。水被排走露出顶时,也不要急于出来,以防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气体中毒。

(7)看到救护人员后,不要过分激动,以防血管破裂。

三、现场急救方法

1、对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1)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2)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3)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4)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心音、脉搏消失,瞳孔完全散大、固定,意志消失)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

(5)当伤员出现眼红肿、流泪、畏光、喉痛、咳嗽、胸闷、手指、头发呈黄褐色等现象时说明是受二氧化硫或二氧化氮中毒所致。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

2、对外伤人员的急救

(1)对烧伤人员的急救

矿工烧伤的急救要点可概括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

灭: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查: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他外伤或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伤员,应特别注意有无颅脑或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

防:要防止休克、窒息、创面污染。伤员因疼痛和发生休克时或发生急性喉头梗阻而窒息时,可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为了减少创面的污染和操作,在现场捡查和搬运伤员时,伤员的衣服可以不脱、不剪开。

包: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也裹走来,防止感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持续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以保持表皮。

送:把严重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并随时观察伤情。

(2)对出血人员的急救

对这类伤员,首先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他急救处理。止血的方法因出血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出血的种类有:①动脉出血,血液是鲜红的,而且是从伤口向外喷射。②静脉出血,血液是暗红色,血流缓慢而均匀。③毛细血管出血,血液呈红色,像水珠似地从伤口流出。

对毛细血管和静脉出血,一般用干净布条包扎伤口即可,大的静脉出血可用加压包扎法止血,对于动脉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或加压包扎止血法。

对于因内伤而咯血的伤员,首先使其取半躺半坐的姿势,以便于呼吸和预防窒息,然后,劝慰伤员平衡呼吸,不要惊慌,以免血压升高,呼吸加快,使出血量增多。最后等待医生下井急救或护送出井就医。

(3)对骨折人员的急救。

对骨折者,首先用手巾或衣服作衬垫,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竹笆片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或绑电缆皮,以免加重伤情。

3、对溺水者的急救

对溺水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急救措施

(1)转送:把溺水者从水中救出以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以保持体温。

(2)检查:以最快的速度检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3)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服等垫在肚子下面;或将左腿跪下。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者的右侧大腿上,使其头朝下,并压其背部,迫使其体内的水由气管、口腔里流出。

(4)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时,应立即做俯卧压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或胸外心脏挤压。

4、对触电者的急救

(1)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如发现已停止呼吸或心音微弱,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3)若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时,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4)对遭受电击者,如有其他损伤(如跌伤、出血等),应作相应的急救处理。

第四章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及其举报

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给举报人奖励:

1、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擅自进行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

2、煤矿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系统、运输系统、防治水、一通三防等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擅自开工生产的;

3、煤矿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4、煤矿管理人员放任“三违”,熟视无睹的;

5、煤矿管理人员无视安全隐患,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6、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包括二级及其以上非人身事故);

7、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8、强制职工加班造成撇勾延点的;

9、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2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二、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通信地址

孟庄煤矿安全监察处

举报电话: 0557-3989926

通信地址:皖北煤电公司孟庄煤矿安全监察处

皖北煤电公司安全监察局

举报电话: 0557-3981222

通信地址:皖北煤电公司安全监察局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

举报电话:0561-4956023

通信地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

淮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561-3198878

通信地址:淮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举报电话:0551-2657468

通信地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551-4673119

通信地址: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举报电话:010-64294453 64237232

通信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第五章 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名称 孟庄煤矿 核定生产能力 40万吨/年

安全管理

部门 安全监察处 负责人 许家满 电话 0557-3989617

地理位置 地处萧县东南2公里,西南距淮北市32公里,北距徐州市25公里,行政区划分属淮北市和宿州市管辖。

开拓方式 斜井多水平开拓

通风系统 采用中央边界混合式通风。

中央风井:主井、副井进风,中央斜风井、立风井回风;

九 采 区:立风井进风,南风井回风。

二、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的通迅方式

→机运科

→采掘科

矿长→安全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 →安监处 →通修科

→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通讯方式:

职 务 姓 名 电 话

矿长 许家满 0557-3989617

安全矿长 王飞 0557-3989656

安全副总工程师 王广建 0557-3989923

三、矿井避灾路线

全矿井现生产及准备采区有四个:Ⅲ-1、Ⅲ-2、Ⅳ-1及九采区,安全出口共有四个:主井、付井、中央风井、南风井。

一、发生水灾事故时,应采取的行动路线

1、Ⅲ-1、Ⅲ-2采区:各采区石门→运输大巷、车场→中央集中轨道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或者各采区石门→Ⅲ-2皮带机下山→Ⅱ-1皮带机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2、Ⅳ-1采区:采区石门→-550车场→Ⅳ-1第一区段的轨道下山→-450大巷→中央集中轨道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3、九采区:采区中央石门→九采区轨道下山→南风井→地面。

二、发生火灾(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应采取的行动路线

1、Ⅲ-1采区:采区石门→运输大巷车场→中央集中轨道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2、Ⅲ-2采区:采区石门→-450大巷→中央集中轨道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或者采区石门→Ⅲ-2皮带机下山→Ⅱ-1皮带机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3、Ⅳ-1采区:采区石门→-550车场→Ⅳ-1第一区段的轨道下山→-450大巷→中央集中轨道下山→-200大巷→副井→地面。

4、九采区:中央石门→-200南运道→副井→地面。

各采、掘工作面避灾路线见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措施避灾路线部分。

调度室电话 0557-3989954 应急救援电话 0557-3989690

第六章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及应急保护措施、方法

第一节 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瓦斯发生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瓦斯浓度范围5%-16%;

(2)有明火或热源;

(3)氧气浓度大于12%。

二、瓦斯事故常发生地点

瓦斯爆炸、燃烧和窒息事故,在煤矿井下任何地点都有发生的可能性,但大部分瓦斯事故发生在采掘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容易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是工作面的上隅角和采煤机附近;掘进工作面如果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量不足时也容易发生瓦斯事故。

三、预防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

由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氧的浓度不能低于20%,因此预防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主要从防止瓦斯积聚和消除火源着手。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矿井要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必须做到风流稳定,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间内也不能中断通风,严禁循环通风,严禁扩散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要向瓦斯积聚地点加大风量和提高风速。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

(3)加强瓦斯检查与监测。

(4)瓦斯抽放。

2、防止引爆瓦斯的措施

(1)防止明火。禁止在井口房、通风机房周围20米以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易燃品入井,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施焊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并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和抛洒在巷道、硐室或采空区内;防止煤炭氧化自燃,加强火区检查与管理,定期采样分析,防止复燃。

(2)防止出现爆破火焰。,井下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井下爆破作业,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用炸药和雷管,不合格或变质的炸药不准使用;炮眼深度和装药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装填要满、要实,坚持使用水泡泥;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爆破母线;爆破母线与发爆器的联结要牢固,防止产生电火花;爆破员尽量在进风流中启动发爆器;禁止放明炮、糊炮;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制度

(3)防止出现电火花。井下电气设备选用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定期、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和修理,否则,不准使用;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和防短路保护装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井下杂散电流;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严禁带电作业;发放的矿灯要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和撞击灯头和灯盒。

(4)防止出现其他引火源。矿井中使用的如塑料、橡胶、树脂等高等分子材料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规定值。在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在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用难引燃性能的合金工具。综合机械化机组作业的采掘工作面遇到坚硬岩石时,应采用爆破处理,机组截齿处应采取喷水降温措施。

四、采掘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浓度及处理要求

巷道(地点)名称 超限瓦

斯浓度

% 瓦斯超限(或达到)处理要求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 超过0.75 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巷风流 超过1.0 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 达到1.0 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气设备附近20m以内风流中 达到1.5 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 超过1.0 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爆破地点20米内风流 达到1.0 禁止爆破。

采掘工作面电动机附近20米内风流 达到1.5 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必须降到1%以下启动。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 达到2.0 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在栅栏处检查) 超过3.0 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24小时内封闭完毕。

专用排瓦斯巷 超过2.5 切断工作面电源,工作面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 超过0.5 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五、矿井瓦斯检查的一般规定

(1)建立严格的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制度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每班至少3次;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捡查1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六、瓦斯监控系统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取得“MA标志准用证”;用于防爆性环境的煤矿安全监控设备,还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

2、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3、传感器(探头)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灵敏可靠。

5、严禁以任何方式破坏、移动、包裹甲烷传感器。

六、通风设备、设施的作用及有关安全规定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及有关规定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1、安装和使用主要通风机的有关规定

(1)必须安装在地面。

(2)必须保证连续运转。

(3)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做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5)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3)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4)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两闭锁供电。

(5)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且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矿井主要通风设施

煤矿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风门、风桥、挡风墙等。

(1)风门。在建有风门的巷道中,至少要有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运输设备的长度,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2)风桥。设在进、回风交叉处使进、回风互不混合的设施,叫做风桥。

(3)挡风墙(密闭)。设置在需要隔断风流,同时又不需要通车行人的巷道中的构筑物,叫挡风墙或叫密闭。

七、瓦斯爆炸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

2、当听到爆炸声响或感觉到空气冲击波时,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迅速卧倒,脸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

3、立即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4、用衣服将自己身体的裸露部分尽量盖严,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

5、迅速取下自救器,佩戴好,以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6、高温气浪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选择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7、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立即进入避难硐室,充分利用现场的一切器材来保护其他人员及自身安全。

8、进入避难硐室后,要注意安全,设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9、在避难硐室内要注意节约矿灯用电和食品,室外要做好标记,有规律地敲打连接外部的管子、轨道等,发出求救信号。

八、事故案例

[案例1] 1996年11月27日,某矿因电工带电检修QC-80型开关,电火花引爆瓦斯,进而震起巷道积尘,煤尘参与爆炸,造成110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的特大事故。

[案例2]2000年11月5日,某矿四区因矿井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采空区瓦斯被压出,工作面局部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工作面放炮引燃瓦斯,发生爆炸,造成31人死亡,重伤2人的特大事故

第二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无声预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涌出量异常或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2、有声预兆。煤层在变形过程中发生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致,煤壁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断裂声。

告别注意:任何一次突出前,并不是所有预兆都出现,仅出现其中一种或数种,而且有的预兆还不明显;也有的预兆距发生突出的时间很短。因此发现任何预兆,都要格外警惕,及时报告和躲避。

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措施

1、“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四位一体”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2、区域性防空措施。

1)开采保护层;

2)预抽突出煤层瓦斯;

3)对突出煤层进行高压注水。

3、局部性防突措施。

1)震动性放炮;

2)水力冲孔;

3)打排放瓦斯钻孔;

4)大直径超前钻孔;

5)松动爆破;

6)煤层高压注水。

三、发现突出预兆和突出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采煤工作面

发现有突出预兆或发生突出时,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自救器并佩戴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撤到避难所,或利用急救袋进行自救,等待救队救援。

2、掘进工作面

迅速向外撤离至反向风门之外,并关好反向风门,之后继续外撤,撤离中快速佩戴好自救器。如果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仍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立即撤到避难所或急救袋,等待救援。

3、新鲜风流区域的职工主动参加救灾工作

1)瓦斯突出事故波及范围比较大。如果灾区停电无被水淹的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电源。严禁任何人在瓦斯超限有爆炸危险的现场停、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2)在灾区外的人员,发现突出事故发生后,要利用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人员及其他情况,阻止不佩用防护仪器的人员进入灾区。对于在灾区内距离新鲜风流近的人员救灾时,必须佩用隔离式自救器。

第三节 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井下突水水源及易发生突水的地点

威胁孟庄煤矿的地下水源有三个:钻孔水水害、老空水水害、煤层顶板水水害及底板水水害。

二、井下突水通道及其突水预兆判识标志

井下突水通道主要有:1、封闭不良钻孔突水通道;2、储导水断层突水通道;3、松散层 “四含”水;4、砂岩裂隙水;5、灰岩水;6、老塘水。

出水征兆有:挂红、挂汗、煤壁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发浑有臭味、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裂逢出现渗水等。

三、井下突水应急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发现预兆,立即发出警报。

2、发生透水,迅速汇报。

3、突水初期,积极妥善地组织抢救。

4、及时避险。

5、撤离时的注意事项:

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敫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3)如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被破坏,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应朝着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引起救护人员的注意。

5)撤退至竖井,人员需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次序,不要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在惟一的出口堵塞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冷静地做好避灾工作,等待救援,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7)人员撤到安全地后,应该立刻清点人数,向领导汇报。

6、被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等待救援。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护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3)在任何艰险的情况下,都要坚定信心,互相鼓励,保持沉着镇定的精神情绪,相信在各级领导和救护人员的积极努力下,一定能够安全脱险。

4)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和氧气沙消耗。长时间避难期间,避灾人员要轮流担任岗哨,注意观察外部情况,其余人员均静卧保持精力。硐室内除留一盏矿灯照明外,其余矿灯应关闭备用。

5)在硐室内,要有规律地、间断地敲击管路、铁轨等金属物、顶帮岩石等,发出求救信号,以引起救护人员的注意。

6)被困堵期间断绝食物后,要多喝水,但尽量不饮用不洁净的水。

7)长时间避灾后,发现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以防损伤血管、眼睛和消化系统。

[事故案例]: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Ⅱ623和Ⅱ626工作面突水。这两个工作面均为炮采工作面。当工作面推进至45m和95m时分别发生突水,突水量最大达到370m3/h和220m3/h,突水水源为太灰岩溶水,突水通道是:工作面回采揭露小断层,导致灰岩水沿断层面导升而发生突水。突水工作面标高分别是-520m和-540m。由于突水后,采取措施得当,人员及时撤离,未发生人员伤亡。

第四节 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 煤层自燃发火的预兆

1、巷道内内增加,出现雾气、水雾;

2、煤炭自燃放出焦油味;

3、巷道内发热,气温升高;

4、人有疲劳感。

二、 煤层自燃常发生地点 :煤炭自燃常发生的地点:断层附近、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切眼、停采线附近、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处、密闭墙内、溜煤眼内、浮煤堆积处。

三、预防煤炭自燃的主要措施

1、选择合理的开拓、开采技术措施;

2、预防性灌浆;

3、阻化剂防火;

4、胶体材料防火;

5、惰性气体防火;

6、均压防灭火;

7、及时处理采掘生产过程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

四、外因火灾的原因:电源裸露、电气失爆,放炮着火,机械摩擦或金属撞击着火,烧焊着火及其它着火等。

五、发生矿井火灾的应急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查明灾情,速汇报。

2、火势不大,快抢救。

3、火大势险,赶快撤离。

4、撤离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现场任何人员都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要听从负责人及有经验的人员指挥,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

2)在有烟雾的巷道里,必须及时佩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撤至有新鲜风流处。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离。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若离火源较远,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可以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至新 风流处;若离火源较近,附近确有脱险的通道,而且确有脱险的把握时,可以逆烟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注意:这种方式轻易不要采用,必须确定有脱险的把握,或身处独头巷不得已时方可采用)。

5)撤离除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等并列巷道或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出口的位置。

6)在烟雾大,视线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7)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离时,应寻找有压风管路的地点用压风呼吸,或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临时避难所,等待救援。

六、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和使用

1、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井口附近的消防材料库、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压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中,都应该储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表1 孟庄煤矿地面车间及主要硐室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具体地点 名称 配备

数量 名称 配备数量 名称 配备

数量

主井绞车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副井绞车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压风机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抽风机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锅炉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灯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主、副井口 干粉灭火器 4个

矸子山绞车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运输地面修理车间 干粉灭火器 4个

地面皮带机 干粉灭火器 4个

表2 孟庄煤矿井下车间及主要硐室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具体地点 名称 配备

数量 名称 配备数量 名称 配备

数量

-200炸药库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200充电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200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380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450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550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九采区变电所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九采区抽风机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沙箱 装沙量0.4m3 沙袋 6个

中央集中轨道下山绞车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Ⅳ-1绞车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Ⅲ-2绞车房 干粉灭火器 4个

Ⅱ-1第一台、第二台皮带机机头、机尾 干粉灭火器 4个

Ⅲ-2第三台、第四台皮带机机头、机尾 干粉灭火器 4个

Ⅲ-1第五台、第六台皮带机机头、机尾 干粉灭火器 4个

Ⅳ-1皮带机机头、机尾 干粉灭火器 4个

2、常用灭火剂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水:用水灭火时要注意,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水流应从火源的外围逐渐逼近火区中心;人要站在上风侧保证正常通风,及时排除火烟和水蒸气。

泡沫:泡沫能导电,在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必须切断电源。

干粉:常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的注意事项:要注意堵管现象。喷射距离应视扑救燃烧物的对象而定,原则上以不吹散燃油和药粉,使其粘附在设备表面为宜。要在通风干燥的地点贮存,定期设专人检查。

卤代灭火剂:适用于扑救油类、带电设备和精密仪器等贵重物品的火灾。此种灭火剂产生的气体略有毒性,在室内灭火后要通风换气以保证人员安全。

砂子和岩粉:砂子和岩粉能覆盖火源,将燃烧物和空气隔绝,从而使火熄灭,可用来熄灭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

第五节 顶板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顶板类型、支护方式

1、顶板类型

我矿主采的3煤层和局部可采的4煤层、5煤层一般无伪顶,其直接顶大都为泥岩(炭质泥岩)、粉砂岩或细砂岩,较完整坚硬;老顶一般为中、粗砂岩,完整坚硬。我矿顶板属易冒落~中等冒落顶板。

2、支护方式

我矿采、掘巷道的支护方式:煤巷、半煤巷一般采用架设U型钢拱形支架等金属支架、锚网梁(索)支护;岩巷一般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或锚喷支护。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我矿回采工作面一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管理顶板。

二、常见冒顶事故的预兆

1.响声:顶板下沉,矿山压力剧增,采掘面支架变形、断裂、弯曲,并伴有响声,老顶来压之前,顶板断裂也会发出鞭炮声或闷雷声。

2.掉渣:顶板严重断裂时,顶板出现掉渣

3.片帮:煤壁受压加大,煤壁片帮比平时严重。

4.裂缝:主要指顶板下沉引起的采动裂隙,裂缝扩大现象表明顶板受采动影响大。

5.离层:采用敲帮问顶的方法,如顶板发出“崆崆”声说明上下层已离层,是冒顶的预兆。

6.漏顶: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在大面积冒顶之前有时有漏顶现象。

7.瓦斯涌出量增大。

8.有淋水。

三、顶板事故的防治措施

1、充分掌握顶板压力分布及来压规律。

2、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3、及时处理局部漏顶。

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5、特殊条件下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6、牢固对立“质量就是命根子”的思想。

7、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

四、发生顶板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1、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后的应急措施

1)迅速撤离。

2)及时躲避。

3)立即求救。

4)配合营救。

2、独头巷道迎头冒顶被堵人员应急措施

1)正视处境,沉着应对。

2)千方百计,寻求救援。

3)维护被困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营救遇险人员的方法

1)暂停向冒落区附近的机电设备供电。

2)检查和维护好冒落地点及其附近的安全(支护是否牢固?是否有瓦斯涌出?是否有再次冒落的危险?),以保障营救人员在救灾时的安全,并有畅通、安全的退路。

3)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险人员被大块矸石压住,可用液压千斤顶等工具把大块岩石支起,再将遇险人员救出,切忌生拉硬拽。

4)如果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险人员靠近煤壁位置时,可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若遇险人员位置靠近放顶区,则可沿放顶区由外向里掏洞)架设梯形棚子(靠冒落区的一帮必须用木板背好,防止漏矸石),边支护边掏洞,直到把遇险人员救出。

5)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发生冒顶,底板是煤层,遇险人员的位置在金属网或荆条假顶下面时,可沿底板煤层掏小洞,边支护边掏洞,接近遇险者后将其救出。

6)如果底板是岩石,则险者位置在金属网或荆条假顶下面时,可沿煤壁掏小洞接近遇险人员,然后再视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用风镐在底板中掏小洞等)到达遇险人员处将其救出。

7)如果工作面上、下出口同时冒落,或工作面中部冒落范围很大,把人堵在中间,掏小洞时间长、不安全时,可采用沿煤层重开切眼的方法处理和救人。

4、掘进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后被隔堵人员的营救方法

1)暂停冒顶区附近机电设备的供电。

2)利用压风管、水管以及打钻孔等方法,向被隔者人员所在地输送新鲜空气、水和食物。

3)根据被堵遇险人员所在的位置,确定采用恢复垮落巷道或打绕道等方法,到达遇险人员避灾地点进行抢救。

第六节 煤尘危害及处理措施

一、《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粉尘浓度的规定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粉尘中游离

二氧化硅含量(%) 最高允许浓度

(毫克/立方米)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10-50

50-80

≥80 10

2

2

2 3.5

1

0.5

0.3

二、煤尘爆炸的条件

(1)煤尘有的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界限一般为: 45 -2000克/立方米。

(2)有高温热源。引燃温度在 610-1050。C之间。煤矿井下能点燃煤尘的高温火源主要为:爆破时出现的火焰、电气火花、电弧、静电放电、冲击火花、摩擦高温、井下火灾和瓦斯爆炸等。

(3)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18%。

三、预防煤尘爆炸和爆炸传播的措施

1、预防煤尘爆炸的主要措施

(1)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减少工作面中浮尘和落尘是预防煤尘爆炸的关键。主要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炮泥、通风除尘、喷雾洒水、冲洗煤尘、刷浆、喷洒粘尘剂、机械泡沫等技术措施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

(2)防止点火源的出现:预防煤尘爆炸必须防止点火源的出现,严禁出现一切非生产火源,主要是:防止放炮火源、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防止摩擦和撞击点火。

2、防止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

(1)分区通风:井下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道,严格禁止各采区、水平之间的串联通风。

(2)设置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是设置隔爆棚。

(3)在所有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中必须撒布岩粉。

四、发生煤尘爆炸后的应急措施

煤尘爆炸往往伴随瓦斯爆炸,瓦斯爆炸往往会引发煤尘爆炸,发生煤尘爆炸后的应急措施与注意事项可参见本《手册》瓦斯爆炸应急措施的有关内容。

五、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对预防职业危害的主要规定:

(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3)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第七节 电气事故形式与防范措施

一、本矿常见的电气伤人事故的类型及预防措施

1、伤人类型:

1)带电作业,停电作业时误送电。

2)漏电伤人。

3)短路弧光伤人。

2、预防措施:

1)严禁带电作业。

2)加强设备检修,避免因维修不当造成带电体脱落碰及外壳。

3)设备保护接地按规定装设,减小漏电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4)保证检漏继电器都能正常使用,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5)电气设备的摆放,电缆吊挂的高度应合乎规定,避免矿车掉道或矸石冒落挤伤电气设备或电缆,造成漏电或短路。

二、维修电气设备注意事项

1、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有停送电申请报告,并经调度会批准,按照申请时间作业。

2、检修时必须停电、验电、瓦检、放电、挂牌、闭锁。

3、检修高低压电气设备时,必须停掉开关的控制电源,高压开关检修时,拉开隔离棒。

4、检修过程中对导体的连接是否紧固,绝缘部分绝缘情况要测试,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合要求。

5、检修完后要清理设备内部,防止工具或其他物件遗留设备内部造成事故,并仔细检查其所要换的零部件。

6、确保无误后应通知调度,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试送电,并观察运行情况。

三、掘进工作面恢复供电时的规定

1、认真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和局部通风机开关2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值不大于规定值。

2、安全监控设备正常,各种传感器安装位置正确。

3、各种闭锁完善,断电范围准确。

4、防爆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完善,不失爆。

5、掘进巷道内线路吊挂整齐、完整。

6、漏电保护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性能完善,动作可靠。

7、各种通风、洒水、防尘、防突等设施完善。

8、瓦斯检查员及有关领导和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

9、上述条件都完备后,先启动局部通风机,当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风量到要求后,方可给巷道内的动力电源送电。

第八节 运输事故形式与防范措施

一、矿井主要运输方式

矿井主要使用带式运输机、刮板运输机、矿用提升绞车、矿用小绞车、矿用电机车进行运输。

二、井下运输常见的伤人事故

1、行走时,不注意前、后来往的车辆,遇到车辆运行不及时躲避,造成伤亡事故。

2、不遵守井下的有关规定,爬车、蹬车、乘坐运煤带式运输机或刮板运输机,造成挤伤、摔伤、碰伤或触电。

3、爆破工在运送爆炸材料时,不按规定进行运送,使雷管受挤压或震动过大而爆炸伤人。

4、乘坐乘人车时身体伸出车外,车未停稳就急忙上、下车被刮伤、挤伤。

5、人力推车时,不注意前、后行人和车辆,或放飞车,造成碰伤、撞伤、挤伤等伤人事故。

6、斜巷中,车、人同行,当发生跑车事故或掉道时,挤伤、撞伤行人,严重时造成死亡事故。

7、斜巷提升因松绳或串车提升因松绳引起的断绳跑车伤人。

8、斜巷绞车操作工违章开闸放飞车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9、斜巷矿车掉道硬拉断绳跑车伤人事故。

10、斜巷绞车运输未送警示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1、斜巷绞车连接装置用其他物料代替销子造成的伤人事故。

12、斜巷绞车操作员未认真检查钢丝绳,造成断绳跑车伤人事故。

13、斜巷非绞车操作工操作绞车造成伤人事故。

14、斜巷矿车插销没有防脱装置或防脱装置失效,造成跑车伤人事故。

15、刮板输送机因断链、漂链、机头机尾翻翘、溜煤槽拱跷、联轴器无保护罩、信号误动等原因而导致伤人。

三、运输事故防范措施

1、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严禁在封闭巷道中行人。

2、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3、严禁扒车、跳车、乘坐矿车和坐电机车头,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以及在输送机上行走。确需跨越输送机,应走人行过桥。

4、路过有人正在工作的地方,一定要先打招呼,以免掉物碰人。

5、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笑、吵架和打闹。

6、斜巷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扒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运送大件或其他特殊车辆和物料的,要制定斜井运输安全措施

7、在倾斜井巷进行巷道维修及其它工作时,应停止行车,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8、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得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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