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及封泥量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8-13 21:32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及封泥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