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口管理制度(刘庄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8-14 23:59
来源:煤矿安全网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井口场所,并在明显位置悬挂“井口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
2、要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及信号装置,确保安全运转。
3、阻车器应处在正常挡车状态,防止坠井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下列人员不准进入井口棚或入井:(1)带烟火者;(2)喝酒者;(3)锋刃工具无套者;(4)不带矿灯、安全帽者;(5)穿化纤衣物者;
5、井口棚内严禁乱堆、乱放物料,保持通道畅通,对入井的物料在装矿车或罐笼时要绑扎牢固。
6、入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入井,其它时间副层栅栏门要用锁锁牢,防止人员进入。
7、在上、下人员时,上平台必须设把钩工,由上平台把钩工主发信号给信号工,信号工只有在收齐所有信号,并监视乘人及装罐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房发出开车信号。
8、井口20m内严禁烟火、割焊,对确需割焊施工的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并经有关单位及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9、严禁任何人在井口扒瞧,严禁任何人穿越井筒,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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